日前有报道,某车主在无意中发现自己车辆的车牌号被他人套用,而且巧合的是,套用的车辆被原车牌的所有人撞个正着。这下,被套用的车主当即将套牌的车辆予以截住,向驾驶人要求索赔。有人说,被套牌的车方是不应当扣留套牌车辆的,那么,当场发现被套号了,车主又到底该怎么办?
本律师以为,如果确实在现场当时发现车辆遭套牌,最安全最有效的办法应是拔打警方的110电话报警,同时可以立即拍照或视频拍摄以保留对方套牌的违法事实。如果对方有离开现场的举动嫌疑,被侵权人可以上前询问对方并设法拖延时间,以实现警方到达现场前尽可能控制车辆和驾驶人。毕竟套牌是违法行为,所以,即使不是自己的车牌被套用,任何公民也有权有义务名正言顺、理直气壮地对违法行为进行检举、揭发。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96条之规定,使用伪造的号牌,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号牌予以收缴,对套牌的机动车予以扣留,对使用人予以15日以下拘留,并可对使用人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套用车牌是否会实际被追究刑事责任,要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但翻遍《刑法》条文,关于行为人冒用他人车牌将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并没有明确规定。只是在涉及套用军方的车牌,倒是作出了相应刑事责任的规定。这样,针对套牌现象的不断演化,虽屡有打击却收效甚微的现状,就不能不产生这样的一个疑问,打击套牌的立法力度是否跟得上?
笔者以为,如果单纯以目前对于套牌车的行政处罚力度上来看,力度可谓不小,但比起目前套牌现象的蔓延化趋势,相关立法部门应考虑在刑事责任层面对套牌行为人予以追究,当会有力扼治套牌现象。就像此前就醉驾入刑的关注,在醉驾实际入刑后,取得的社会效果还是极为明显的,醉驾现象明显下降。对于车辆套牌之弊,同样有必要上升到追究刑事责任的层面进行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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