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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给大家讲一个庆父乱国的故事。
我们都听过一个成语,叫:“庆父不死,鲁难未已。”意思就是说如果不清除制造内乱的罪魁祸首,国家就不得安宁。毛主席就曾在《南京政府向何处去》这篇文章里用过这个成语,他说:“庆父不死,鲁难未已。战犯不除,国无宁日。这个道理,难道现在还不明白么?”那这个庆父是谁?他又干过些什么事?为什么连毛主席也要把庆父当成制造内乱的反面教材呢?这还得从春秋时期的鲁桓公说起。
鲁桓公是鲁国的第十五位国君,他生前留下四个儿子:老大同、老二庆父、老三叔牙、老四季友。同是鲁桓公和文姜所生的长子,碰巧的是这父子俩生日是同一天,所以取名为同,他后来当上国君,就是鲁庄公;另外三个儿子虽然没有当上国君,但因为都是鲁桓公的后代,所以发展势头很好,风头甚至盖过了国君,于是当时鲁国人称这三股势力为“三桓”。在当时人看来,这鲁国的“三桓”是破坏周礼的乱臣贼子,而里面最具代表性的人物,便是庆父。
庆父之所以背上乱臣的罪名,第一个原因是他和鲁庄公的夫人,也就是自己的嫂嫂哀姜通奸。事实上,鲁国的很多国君在男女关系上都有点乱。比方庆父的爷爷鲁惠公就曾霸占了自己儿子的未婚妻;庆父的爸爸鲁桓公的夫人也曾和他同父异母的哥哥齐襄公通奸。到了庆父这里,依旧延续了他爷爷鲁惠公的风格,喜欢吃着碗里的盯着锅里的。于是便有了《史记》的记载:“庆父与哀姜私通。”这回庆父发扬了爷爷鲁惠公那种爱吃窝边草的精神,和嫂子哀姜暗地里通奸,给了哥哥鲁庄公一顶大大的绿帽子。
不过,庆父背上乱国罪名的第二个原因,也是最大的原因,那就是他的存在使鲁国国君的继承问题变得非常复杂。《史记》上记载了“三桓”中的叔牙说的一句话,他说:“一继一及,鲁之常也。”意思就是说,根据鲁国的惯例,国君位置的传承有两个原则,一个是父死子继,另一个是兄终弟及。也就是说,鲁国并没有完全套用西周的嫡长子继承制,而是选择了一种父死子继与兄终弟及并存的继承制度;据学者考证,这种继承制度可能是延续了商朝的继承制度。商朝就是父死子继与兄终弟及同时进行,也就是既可以父亲死了由儿子继承,也可以是哥哥死了有弟弟继承,是一种双轨制。
按照这种“一继一及”的惯例,如果鲁庄公死了的话,他的二弟、三弟叔牙、四弟季友有继承王位的权利,他的儿子们也是有继承权的。这在一些小老百姓家里还好说,但在这个鲁国的顶级豪门家里,传子与传弟并存,本身就意味着混乱。因为鲁庄公非但有三个弟弟,还有一堆老婆孩子。前面讲鲁庄公的夫人是哀姜,但这只是鲁庄公的老婆之一,他最起码还有另外两个以上的老婆,而在史书中露脸的就有预备老婆叔姜,小老婆党氏家族的大女儿。大老婆哀姜没有给他生出儿子,但哀姜的妹妹叔将却给他生了个儿子。这是怎么回事呢?因为那个时候的大户人家嫁女儿嫁妆都给的很足,有时候还会把新娘子的姐妹或婢女作为嫁妆打发,这种被当做嫁妆打发的姐妹或婢女被称作媵(读硬)女,媵女相当于男方的预备老婆,而这种陪嫁制度叫做媵嫁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