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普选被支持
香港普选受到中央有关方面的支持,令人期待。应该说,这既是香港迈向更高度的自治的重要程序,也是全国民主政治制度发展创新的重要参考。
中联办主任张晓明今天在香港立法会午宴致辞时表示,中央政府对香港实现普选的立场和诚意不容怀疑。迈向普选道路的起点和轨道不是别的,就是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做出的决定。要尽早达成普选目标,就要在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的轨道上往前走,而不要走弯路。
香港特区的立法权
一国两制是一个很特别的制度设计,在中国这样一个有着悠久的中心化政治与文化传统的国家尤为如此。以《宪法》和《香港也别行政区基本法》为中心的法律对香港特区的自治权做出了比较全面的规定,其中对于特区立法权的设计,是不同于内地地方权力机关的。
特区的立法会的立法属于地方立法,与地方性法规一样均受中央监督。但最关键的不同在于:(1)特区立法会制定的法律只须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无须报国务院备案;(2)全国人大常委会如认为特区立法会的法律有问题,采取的措施是“发回”,而非撤销;发回使该法律立即失效,但只是从被发回之日起失效,该失效一般不具有溯及力;(3)所谓“有问题”,仅指不符合基本法关于中央管理的事务及中央和特别行政区的关系的条款。
《基本法》对于这点的保障,有利于从法律运作的角度,保障其原有的制度设计与政治文化,真正体现一国两制的精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