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顾:
记者追问马尼拉人质事件被逐
前天下午,菲律宾总统阿基诺三世在APEC领导人峰会会场外,被媒体包围。有香港记者问及马尼拉人质事件。
视频中显示,一名香港女记者首先用英文问:“你会不会和梁振英见面?”
“你会不会为马尼拉事件向香港人道歉?”“可以回答吗?”紧接着,一名男记者高声问:“你漠视香港人吗?”女记者又问:“已经3年了,可以回答我们吗?”整个过程中,阿基诺三世旁若无人般和他人交谈,未理会记者。
而阿基诺三世进入会场后,亚太经合组织工作人员就没收了香港3家媒体记者的采访证,并将记者们赶出场,直至昨天早上,仍不准他们进入会场采访。(来源:京华时报)
法邦点评:
营救人质拷问法律
根据我国现行刑法的规定,绑架罪可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投降并释放人质,是被迫作出,因此也不构成自首;量刑时,仅可作为酌定而非法定从轻情节考虑。
从这些规定可以看出,警察手中握有的交换筹码是极其有限的,所以导致实践中有些警察不得不开出一些无法兑现的“空头支票”,虽然这些“空头支票”可以起到一时一事的效果,但是,从长远来看,有可能导致整体司法信用的降低甚至丧失,使劫持者彻底对谈判失去了信心,这将是十分危险的。
为了使营救人质能够获得最大限度的成功,现行刑法对绑架罪过于严厉的规定可以作一定的修改,即适当降低绑架罪法定最低刑。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对绑架罪的最低量刑过高,在普通刑事犯罪中只对劫持航空器罪规定了同样严厉的法定刑,造成对绑架者无法区别对待,有的绑架者勒索了几十万元甚至更多,有的却只有区区几千元,但结果并没有多大区别。
刑法规定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等严重犯罪,法定最低刑都在10年以下,所以,应该在10年以下选择一档确定为绑架罪的法定最低刑。另外,如果绑架者向谈判人员提出投降并无条件释放人质时,可以作为法定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条件。
网友评论(新浪微博):
自觉的责任心
@王海龙-沂蒙农家:APEC期间,三位港媒记者向菲律宾总统阿基诺提问有关马尼拉人质事件,被工作人员没收采访证后驱逐。强烈呼吁公知们就此新闻自由问题发表一下看法,向港媒伸出援手。前者美国警察击毙手无寸铁的驾车妇女你们没有声音,白宫草坪前发生自焚事件你们没声音,就已经让人怀疑你们的普世标准了。
@汝州工商:【香港记者追问菲总统被没收采访证】菲律宾人质事件已过三年,菲律宾政府至今仍未应要求向香港死难者赔偿。6日下午,4名香港记者在APEC峰会追问菲总统“会不会为马尼拉事件向香港人道歉”。在场的有关人员指记者不尊重礼仪,没收其采访证并赶他们离场。
@元初时光:主席不发话看来是没人关心,这个国家要的是自觉的责任心,不然再有几个主席也无用!【习近平指示跟进菲人质事件】中新网10月7日电据香港《文汇报》报道,菲律宾马尼拉人质事件发生已超过3年,死者家属和伤者多番奔波
结语:
忍无可忍,无需再忍。(法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