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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影忍者》11月完结
提起日本,有什么能比日本动漫更能吸引人的呢?《火影忍者》相信大家都不陌生,伴着一代人成长已经成为记忆的一部分了。如今,完结了,虽然早已知晓但还是有点难过说再见。
作为日本漫画家岸本齐史的代表作,《火影忍者》从1999年便开始在《周刊少年JUMP》上连载,故事成功地将原本隐藏在黑暗中,用世界上最强大的毅力和最艰辛的努力去做最密不可宣和隐讳残酷的事情的忍者,描绘成了太阳下最值得骄傲最光明无限的的职业。在岸本齐史笔下的忍者世界中,每一位年轻的忍者都在开拓着属于自己的忍道。
据媒体报道,日本知名漫画《火影忍者》是许多动漫迷公认最经典的故事之一,剧中角色是许多cosplay爱好者最常扮演的对象,连载长达15年时间,和粉丝们度过许多岁月,终于要在11月和大家说再见,迎来精彩大结局。《火影忍者》从1999年开始连载,据统计,直到2010年,该漫画总销售量累计已突破一亿册。
著作权的归属
知名知识产权律师,北京林鑫沃邦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主任,曹成律师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第十二条,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第十三条,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
第十五条,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第二十条,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火影忍者》的主人公“漩涡鸣人”在这15年中,从最初那个只会拿着油漆乱涂乱画恶作剧的小孩,成长为勇于担当、坚定果敢的青年,15年了,我们也早已成长为和主人公一样的人,虽然故事结束了,但我们的路才开始,我们依旧要继续像忍者一样坚强成熟走完属于我们自己的路。(法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