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海交通事故9人死亡
10月13日18时30分左右,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兴海县河卡镇境内发生的交通事故,如今死亡人数已增至9人。真是人间悲剧,那么事故究竟是怎样发生的呢?
据青海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介绍,一位山西籍的司机驾驶着一辆青海牌照的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吊车)从青海果洛州开往西宁途中,在昨日的18点30分,行驶到国道214线218公里处,也就是海南藏族自治州的兴海县的河卡镇街区时发生车辆失控,失控吊车先后连续撞击了13辆小车,1辆大车和6辆摩托车,造成5人当场死亡,4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2人重伤,12人轻伤。
事发后,海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兴海县交警大队立即赶赴现场救援,青海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也第一时间派人赶赴现场指导救援,经调查事故原因为刹车失灵导致的车辆失控。
据海南州人民医院医护人员了解,目前2名正在ICU(重症监护室)抢救的伤者均为儿童,一个5岁的男孩,一个6岁的女孩,情况危急,其余伤者均为复合伤,伤势还不稳定。
交通事故责任如何承担
知名刑事辩护律师汤建彬表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指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加以认定的行为。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近年来,我国每年因交通事故而丧失的人有6万之多,这绝不是一个小数字,所以司机朋友必须认真遵守交通规则,对自己、对他人的生命负责,谨防此类悲剧的再次发生。(法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