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文员接“领导”电话被骗
诈骗横行,冒名打电话要员工到办公室去一趟,借此诈骗,很多人都接过这样的电话但是有人就这样被骗了。
家住大榭开发区金海岸的麻女士,30来岁,在榭西一家码头公司当文员。前两天,在家休息的她接到一个陌生电话,打电话的是个男的,对方操着广东口音问她:“你知不知道我是谁?”她听对方的口音,像是公司协作单位的黄总,就随口说:“你是不是前几天曾和我一起打过麻将的四楼黄总?”
“哎,你的耳朵还真灵呢。”“黄总”跟她有搭没搭地套了几句近乎后便说,“你明天上午9点30分到我办公室来一下。”说完就挂了电话。“黄总”称,他在办公室有几位重要领导在,叫她先不要上来。“我现在走不开,你帮我小忙呗。新年快到了,我要给一个领导送点礼,你帮我往一个叫杨某的人的银行卡账户汇5000元钱,下午见面后我还钱给你,并有小礼物相赠。”后“黄总”称钱还不够,请她再帮忙汇5000元。麻女士这才觉得不对劲。
![]()
诈骗罪如何处
知名刑事辩护律师汤建彬说,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诈骗分子通过各种方式变换各种花样进行欺骗,作为普通人一定要小心提防,一旦发现问题报警求助才是上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