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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警方侦破一卖淫集团
犯罪集团的首领年仅16岁?16岁高中生的样子却成了一卖淫集团的犯罪首脑。未成年人犯罪近年来越来越多,保护未成年的同时又该怎样正确引导他们的人生呢?
2015年3月17日,澳门治安警破获内地卖淫集团,拘捕34男8女。其中1名来自重庆的集团主脑是16岁青年。警方称,该操控卖淫集团有28人来自重庆,其余成员来自广东、广西、贵州等地,去年年底开始在澳门运作,4名主犯及成员年龄介乎16岁至30岁。
据介绍,犯罪团伙成员以介绍工作为由招揽同乡女性来澳从事性交易,并通过手机社交应用程序联络嫖客,以路氹城一家酒店的4间客房作为卖淫场所,安排案中3名女子到指定房间从事性交易。
警方称,这个卖淫集团在去年底透过手机社交应用程序联络嫖客,并招揽同乡来澳卖淫。集团长期利用路凼城同一酒店的4间客房作为基地,安排案中3名女子到指定房间卖淫。
未成年犯罪怎么罚
根据《刑法》第17条的规定,不满14周岁,是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因此,对不满14周岁的人所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不追究刑事责任;但必要时可依法责令其家长或监护人严加管教。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对所有的犯罪都应负有刑事责任。但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是指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根据刑法的规定,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惩罚为辅、教育为主的原则。
年仅16岁就一手操纵一跨区域卖淫集团,年纪轻轻为何就早早远离校园开始违法犯罪的生涯,未成年犯罪教育为主,但是超越底线法律也绝不手软。(法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