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彩礼问题引纠纷,新郎新婚夜锤杀新娘”的新闻引发了网友的关注。这不是今年的第一起因为彩礼而引发的命案。在高结婚成本的今天,过高的彩礼,对男方来说成为了一种负担,天价彩礼让不少年轻人心有余而力不足,婚不起。
彩礼本无错,攀比惹纠纷
在批评彩礼,大放厥词痛斥“父母卖女儿”的同时,我们不能否认,彩礼作为一种民俗,已在民间延续千年之久,是无数人共同的选择,并不是“父母卖女儿”这么简单。
一方面,彩礼最直接的意义在于“它是对男方经济能力的检验”。因为自古以来,婚姻都是需要经济基础。如果没有一定的积累,不但婚后日子难过,连后代的养育成长都要被拖累。所以,彩礼会起到一定的筛选作用,让那些经济上没有准备好的人“先奋斗一下再说”,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婚姻的质量。另一方面,彩礼的意义还在于心理层面。因为彩礼是一笔不菲的费用,也是一份沉重的压力。在压力之下,人的许多品质会暴露出来。有些人会发奋,努力创造美好未来;有些人会发火,进而消沉自暴自弃。如果性格实在不靠谱,抗压能力太差,那么在送彩礼前后悔,一切都还来得及。
彩礼本无错,错就错在人与人之间的相互攀比。在高结婚成本的今天,过高的彩礼,对男方来说成为了一种负担,而对于女方而言,特别是出身农村的家庭来说,彩礼的多少,其实代表着女儿的身价,关乎面子。所以在彩礼的问题上,就出现了——男方当负担不想给,而女方称面子必须要的这种矛盾。为何彩礼的行情越来越高呢?根据调查结果,一些女孩的父母会把彩礼的多少,当成自家女儿的身价,甚至当成炫耀的资本。这就造就了“天价彩礼”的诞生。
法律一刀切规制彩礼并不妥当
一般来说,彩礼问题主要大量存在于我国广大的农村和经济相对不发达地区,人们迎亲嫁娶,多是按民风、习俗形成的惯例。如果当地没有此种风俗存在,就谈不上给付彩礼的问题。对于不能认定为彩礼的、属于男女交往间所为的给付财物如何处理,要视其具体情况及性质,由法院依法作出处理。
一般来讲,彩礼的给付往往迫于当地行情及社会压力而不得不给,完全自愿给付且无任何附加条件的属于一般赠与行为,如果没有特殊规定,通常不予支持返还彩礼的请求。
实践中,给付彩礼并不单纯的是男女双方之间的事情,常常涉及到两个家庭之间的往来。对于彩礼的给付人和接受人应作广义的理解,不能仅仅局限于准备缔结婚姻关系的男女本人,应包括各自的亲属。现实生活中,彩礼往往是给付了女方的娘家,真正用于男女结婚的很少;许多时候,彩礼是全家用共同财产给付的,甚至是全家共同举债所为。考虑到这些具体的情况,如果将给付人的主体和收受人的主体都作限制性解释的话,不利于这类纠纷的妥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