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务犯罪的特点
(一)贪污受贿多
职务犯罪种类多表现为贪污罪和受贿罪。2010年审结的贪污贿赂案占同期总数的84%;其次是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渎职犯罪。
(二)涉及领域广
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职务犯罪多发,资金密集领域和行业职务犯罪现象严重,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逐年增多。
(三)亿元案迭出
犯罪数额巨大的案件时有发生,达到数千万元甚至上亿元。此类案件案中有案、案外有案,“窝案”、“串案”频发,案件牵涉面广。
(四)作案智能化
隐蔽化、智能化、期权化现象突出,通过收受“交易”差价、“股份”分红、“投资”收益等形式收受贿赂较为普遍,增加查办惩处难度。
二、职务犯罪表现形式
(一)渎职侵权犯罪主要表现。
1、不正确履职放纵违法犯罪;
2、违法、越权处理公务;
3、执法监管监察不作为;
4、以罚款代管、代刑;
5、野蛮执法;
6、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
7、违法违规发放相关证照;
8、贿选、骗选、破坏选举等。对渎职侵权犯罪认识上的存在钱只要自己不揣腰包就没有问题、渎职侵权犯罪最多就是工作失误、平庸不是错自己什么也不干就不会犯罪等认识上的误区,导致重视不够,易发生渎职侵权问题。
(二)贿赂犯罪主要表现
1、权力资本化,包括入干股,少投资多收益等;
2、权力期权化,事先约定,离职后收钱。
3、自己用权,家人、亲友收钱;
4、办事后收取感谢费;
5、赌博时接受行贿人出资垫底钱。
贿赂犯罪已经成为职务犯罪中最突出的类型,犯罪的表现形式也是在不断变化。
以上就是职务犯罪的特点,职务犯罪表现形式的具体情况,希望能帮您解决您的问题。对司法实践中引发的纠纷,如果需要走诉讼程序,建议最好事先咨询相关的专家律师,以少走弯路,更好地解决自己所面临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