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伪劣商品
伪劣商品是指生产、经销的商品,违反了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其质量、性能指标达不到我国已发布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所规定的要求,甚至是无标生产的产品。
国家技术监督局1989年6月《关于严厉惩处经销伪劣商品责任者的意见》中有明确规定:
(一)失效、变质的商品;
(二)危及安全和人身健康的商品;
(三)所标明的指标与实际不符的商品;
(四)冒用优质或认证标志和伪造许可证标志的商品;
(五)掺杂使假、以假充真或以旧充新的商品;
(六)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商品。
二、什么是经销伪劣商品
经销伪劣商品,经指出不予改正的,即视为经销伪劣商品:
(一)无检验合格证或无有关单位允许经销证明的;
(二)未用中文标明商品名称、生产者和产地(重要工业品未标明厂址的);
(三)限时而未标明失效时间的;
(四)实施生产(制造)许可证管理而未标明许可证编号和有效期的;
(五)应按有关规定用中文标明规格、等级、主要技术指标或成份、含量等而未标明的;
(六)高档耐用消费品无中文使用说明的;
(七)属处理品(含次品、等外品)而未在商品或包装的显著部位标明“处理品”字样的;(八)剧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而未标明有关标识和使用说明的。
以上就是什么是伪劣商品,什么是经销伪劣商品的具体情况,希望能帮您解决您的问题。对司法实践中引发的纠纷,如果需要走诉讼程序,建议最好事先咨询相关的专家律师,以少走弯路,更好地解决自己所面临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