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女司机拖行200米身亡
4月6日凌晨零时许,在大寨路与民洁路丁字路口向东100米某酒店门口,一男一女在白色捷豹轿车车头位置争吵约2分钟后女孩驾车准备离开,男孩拉着副驾驶车门不让走,但车辆仍然快速驶出并向西通过丁字路口。全程约200米,男子一直被拖行,后倒地重伤被送往西安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抢救,但终因抢救无效死亡。
而据焦先生介绍,事发前,弟弟和女朋友曾在大寨路一家酒店门口发生了争吵,这一幕被酒店门口的监控所拍到。争吵后,女孩要开车离开,弟弟则手扒着副驾驶一侧的车玻璃。女孩强行启动并加速向西驶去,并最终在200米外造成了弟弟的重伤不治,“副驾驶一侧玻璃都被掰折了。”4月7日下午,记者来到大寨路,案发区域正好有两处红绿灯。亚朵酒店门口值班保安说,他听说了此事,当晚不是他值班,具体情况他并不了解。记者在沿途走访发现案发路段有几处监控,目前警方都进行了调取。在大寨路与民洁路钉子路口西边一家饭店门口的监控曾拍下当时的一幕。饭店服务员说,死者家属曾在第二天到他们店里拷取这段监控,画面显示一辆白色的轿车快速驶过,副驾驶一侧则扒着一个人。
西安外事学院的赛同学当晚曾和朋友从这处红绿灯路口通过,他们目击了死者倒地的瞬间。“当时路上人很少,我们两人正准备过马路,看着东边快驶来了一辆白色轿车,我们就停了下来,白色轿车看到红灯亮了也停了下来。我们继续向前,刚过大寨路,就突然听到惊叫声,回头看见扒在白色轿车副驾驶一侧的男子瞬间倒地翻滚。”赛同学说,白色轿车开出30米远后停了下来,从车上下来一名女子,一直蹲在伤者的身边打电话,而伤者头部流了很多血,裤子也被挂掉在了膝盖位置。
故意伤害与交通肇事如何区分
女孩的行为是涉嫌故意伤害还是交通肇事呢?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按照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没有加重情节的,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肇事罪中行为人对于致人重伤、死亡的危害结果的发生,表现为过失的心理态度;而利用交通工具故意杀人或者故意伤害,则表现为故意的心理态度,这是区分两者的关键所在。“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申波说,一般而言,犯交通肇事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尽管从犯罪的主观方面看,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但驾驶员如果在事前已经存在酒后驾车、无证驾驶、病车上路等交通违法行为,在应该知道自己的违法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甚至会危及他人生命安全的情况下仍然继续“冒险”,这实际上是对他人(包括自己)生命的不尊重,其主观恶性程度已经非常接近间接故意杀人了。而如果是间接故意杀人,即使情节较轻的,也要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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