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官,你审的不单是证据
前天在法院开庭,楼下有成群的访者齐呼口号喊冤,中午还带盒饭坚守,大有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架势,不仅大煞风景,着实有失斯文。
笔者近些年一直在关注访者如潮的问题,也试图能发现其中的根源,直到团队里最近的几起案件观点与审判法官的意见相左,不得不再次审视其中的原因。
在中国,不要说百姓,就是专门从事法律职业的人事,其证据意识,证据搜集,证据甄别,证据运用能力都十分有限,有些证据匮乏的案件,就更加考验当事各方的智慧。昨天学习十九大精神时,文件里也明明是说“建设”法治国家。法治国家尚且在建设过程中,一下子不顾现实,唯证据论,没有证据就只能自认倒霉,接受败诉的事实,让那些证据匮乏而又占理者,心里怎能服输?
纵观古今中外,证据自然是案件侦办的法宝,但也不乏运用逻辑推理和生活智慧成功办案的例证。这些法条里,书本上没有的东西,正是区别办案水平的金刚钻。
看看法堂上占多数的年轻面孔,生活阅历还不多,从小在校园里长大,没有经历复杂人生的磨砺,在纷繁复杂的事实中,在人为设置的障眼法中,有多少能分出丑恶良善,是非曲直。
有人嘲笑影视剧中国外判官当庭打瞌睡现象,且不说其真实性,就说其经历要求和年龄限制,就有其科学道理,一个身经百战的长者、智者,一般的把戏在他们火眼金睛面前,简直就是小儿科,错案率自然不会高到哪里。反观我们,五十岁以上的判案者虽有上升趋势,但比例依然不高,怎么不令人担忧。
路依然很长,案件侦办思路和导向如果不改变,办案人员的入门标准不改变,错案率就难以降下去,加上社会矛盾积聚,案件激增,办案压力大,难免萝卜快了不洗泥,粗糙的判决,就会给社会带来二次伤害,加上蝴蝶效应,就无法避免开头说的现象和维权条幅满天飞,喊冤锣声不绝于耳的尴尬场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