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网络开设赌场
2018年世界杯足球赛开赛之际,一个特大跨境网络开设赌场犯罪团伙被警方端掉,23名犯罪嫌疑人归案,冻结涉案资金1.1亿余元,镇江市市公安局通报了这起跨境网络开设赌场案案情。
开设赌场罪
开设赌场罪是指客观上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包括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而一旦赌场开始正式营业,并有人实际使用,就构成开设赌场罪的既遂,无论是否在事实上获得收益。因此,跨境网络开设赌场,只要满足以营利为目的,在开始营业后,有网民使用等条件,就构成开设赌场罪既遂。根据《刑法》规定,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案中,要认定跨境网络开设赌场是否构成犯罪,应重点考虑是否以营利为目的,是否正式营业,是否有人使用该网络赌场等方面。对于是否真正获利这一条件并不对是否犯罪构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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