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简介:醉酒后驾车,构成危险驾驶罪吗
2014年5月7日22时13分许,王某酒后驾驶现代牌轿车,在某市内沿大街由北向南行驶,被该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执勤民警查获。经该市某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送检的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4.92mg/100ml。
法院判决:被告人王某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
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危害了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
律师说法:醉酒后驾车,构成危险驾驶罪吗?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行为。该罪的表现形式主要有追逐竞驶且情节恶劣和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醉酒驾驶要求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
本案中,王某的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94.92mg/100ml,明显大于80mg/100ml,达到了醉酒的程度,其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明显具备危险驾驶罪的行为特征。当然,在判断其的行为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时,必须要以关于酒精检测的司法鉴定结论作为证据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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