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吞公款罪:
首先看是不是国家工作人员。倘若国家工作人员,因涉嫌贪污罪。《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运用职位上的便捷,侵吞、盗取、骗领或是以其他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党政机关、国有制公司、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授权委托管理方法、运营国有财产的人员,运用职位上的便捷,侵吞、盗取、骗领或是以其他方式非法占有国有制财产的,以贪污论。与前几款列出人员串通,合谋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3]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依据剧情轻和重,分別按照下述要求处罚;贪污罪(一)本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是有期徒刑,能够并处没收财产;剧情非常比较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二)本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未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能够并处没收财产;剧情非常比较严重的,处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三)本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未满五万元的,处1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未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过主要表现、积极主动退赃的,能够缓解处罚或是免予刑事处分,由其所属单位或是上级领导主管部门给与行政处分。(四)本人贪污数额未满五千元,剧情较重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是批捕;剧情最轻的,由其所属单位或是上级领导主管部门酌定给与行政处分。对数次贪污没经解决的,依照总计贪污数额处罚。
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是其他企业的人员,运用职位上的便捷,将本企业财产不法据为己有,数额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是批捕;数额极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能够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制公司、企业或是其他国有制企业中从业差旅的人员和国有制公司、企业或是其他国有制企业委任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企业从业差旅的人员有前款个人行为的,按照公司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要求判罪处罚。侵吞公款罪和挪用公款罪的区别

挪用公款罪:
挪用公款罪,就是指国家工作人员,运用职位上的便捷,挪用公款归本人应用,开展违法活动的,或是挪用公款数额、开展盈利性主题活动的,或是侵吞数额、超出3六个月未还的个人行为。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独特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这儿常说的国家工作人员与前述贪污罪中国家工作人员的内函、外延相一致。一样具备特殊性和差旅(职位)性。组成挪用公款罪的国家工作人员包含:在党政机关中从业差旅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国有制公司、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业差旅的人员;受国有制企业委任到非国有企业中从业差旅的人员;其他按照法律法规从业差旅的人员。侵吞公款罪和挪用公款罪的区别

侵吞公款罪和挪用公款罪的区别:
两罪的行为主体全是繁杂行为主体,即既包含侵害國家公务员职务的廉洁性,也侵公共财产使用权。客观性层面的要素都包括运用职位上的便捷的內容。主观性层面的罪行方式全是立即蓄意。 两者的差别取决于:
1、主次行为主体存有必须差别。挪用公款罪主次行为主体仅限于公共财产的占据应用收益权;贪污罪主次行为主体是公共财产使用权。
2、客观性层面的个人行为方法不同。挪用公款罪主要表现为运用职位上的便捷挪用公款开展违法活动,或是挪用公款数额开展盈利性主题活动,或是挪用公款数额超出3六个月为还;贪污罪的客观性层面主要表现为运用职位上的便捷,以侵吞、盗取、骗领、或是以其他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个人行为。执行挪用公款罪的行为人找不到作假账,谎报新项目。而贪污罪因此和作假账,谎报新项目结合在一起。

3、挪用公款罪主体仅限于国家工作人员;贪污罪的主体出了国家工作人员外,还包含受相关企业授权委托管理方法、运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4、主观性目地不同,挪用公款罪以应用公款为目地;贪污罪以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为目地。
本文标签:侵吞公款罪和挪用公款罪的区别-挪用公款罪-刑事辩护律师-法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