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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服务期限怎么规定,劳动合同服务协议是什么?

此文章帮助了530人  作者:北京人力资源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劳动合同服务期限

一般认为,劳动合同的种类,按照合同期限的不同,可以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又称定期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明确约定合同有效的起始日期和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期间届满合同即告终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又称不定期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只约定劳动合同的起始日期,不约定其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中不明确约定合同的起止日期,以某项工作或工程完工之日为合同终止之时。

二、劳动合同服务协议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这种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的技术培训,该劳动者承诺就培训所获得或保持的专业技能为用人单位服务,并约定服务期的协议,我们将其称为服务期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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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内职工非因工负伤,单位想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应当支付医疗补助费呢?对此,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而在司法实践中劳动仲裁和法院审理的结果也差距较大,一般来说法院倾向于认定单位应当支付医疗补助,而仲裁庭则倾向于不支付,但是具体结果当事人无法准确预见,此时可以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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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成本是企业成本支出的一个重要方面,入职管理流程如何设计不仅关系到岗位匹配的需求,更影响到企业日后可能支出的人力成本大小,因此在入职流程的设计上应该留出充分的时间考察员工是否能胜任岗位的需求,比较适宜的选择是在员工正式入职后,企业应当书面约定试用期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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