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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是什么,如何约定合同终止条件?

此文章帮助了653人  作者:北京人力资源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劳动关系是什么

劳务关系是一般民事法律关系,依具体劳务内容不同而适用不同的民法规范。在劳务合同的履行阶段,双方是平等主体,单位不再是以管理者的身份出现,而是用合同条款约束对方。

二、如何约定合同终止条件

只要符合双方约定及法律的规定,用工单位即可依法终止或解除劳务合同:

在劳务合同履行期间,合同一方当事人消亡,如劳动者一方死亡或用工单位宣告破产等,劳务合同关系即行终止。另外,如果由人民法院判决终止劳务合同,由劳务合同确定的关系也告终止。这两种终止可以称为劳动合同的非自然终止。

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资双方不能随意约定合同终止条件,但劳务关系适用于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可以按照这两部法律的规定约定终止条件。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合同即行终止。这种终止属于自然终止。为便于加强对劳务工的管理,对于长时间在企业工作的劳务工,企业可将企业规章制度约定为劳务工必须遵守的合同义务并约定违约解除条件,同样,企业也可将“胜任工作”具体化后作为劳务工履约、解约的基本条件。已作前述约定的前提下,如劳务工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不能胜任工作,企业即可依据劳务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

北京人力资源律师温馨提示:

对员工自请辞职的,企业应注意审查其是否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同时要求其填写《离职申请表》,竟同意后才能办理离职手续。有的企业在员工离职时不办相关手续,只是说一声就了事。结果往往遇到员工所要经济赔偿金的情形。为了避免这一类的法律风险,企业在离职手续上应多加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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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成本是企业成本支出的一个重要方面,入职管理流程如何设计不仅关系到岗位匹配的需求,更影响到企业日后可能支出的人力成本大小,因此在入职流程的设计上应该留出充分的时间考察员工是否能胜任岗位的需求,比较适宜的选择是在员工正式入职后,企业应当书面约定试用期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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