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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是什么?

此文章帮助了373人  作者:北京人力资源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如何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作出后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这次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二、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是什么

在处理工伤事故责任纠纷的事实认定上,最重要的就是对工伤职工劳动能力的鉴定问题,它不仅关系到对受害职工所遭受的实际损害的确定,而且关系到受害职工应当享受何种劳动保险待遇,这些都要依据劳动能力鉴定来确定。在以前的劳动保险法规中,对此都没有规定。《条例》明确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就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同时规定,劳动能力障碍分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这样的规定,不仅对工伤事故保险和赔偿纠纷提出了可靠的依据和标准,而且对处理其他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纠纷也提供了极为有益的借鉴。

同时,《条例》在劳动能力鉴定的规定中,还作出了严格的程序规定,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组成、鉴定专家库的建立和鉴定专家组的组成、鉴定的程序和时限等等,都做了详细的规定。这些程序性的规定,使工伤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程序更加透明、公正,得到有效的监督,有利于保障职工的权利,落实《条例》的基本宗旨,是值得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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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消失之内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用人单位应按照工伤对待职工。这里注意的是,这里的病不限于因职业生的病。如果职工只是疾病加重或者送医院急救,只要没有死亡,就不算工伤,用人单位不需要对职工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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