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人身损害问题,拔打免费人身损害咨询电话:13911939525(同微信)-专业人身损害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人身损害律师  >  民事伤害  >  其他民事伤害  >  劳动者工作中违规操作受伤

劳动者工作中违规操作受伤

此文章帮助了273人  作者:北京人身损害律师  来源:法邦网

劳动者工作中违规操作受伤

劳动者在工作中违反公司方面关于作业和安全规则造成受伤,那么这位劳动者是否属于工伤?劳动者属于工伤认定情形,公司要负一定责任,但劳动者自身也存在过错。

问:去年1月底,我赵某在一家大型建筑集团公司的一个建设项目中从事砼浇筑工作时右手受伤,伤愈出院后就赔偿问题多次找公司协商无法达成协议。公司那边的负责人说我老公受伤是因为违反公司方面关于混凝土浇筑安全技术交底作业和公司安全规则造成,不属于工伤,公司也不承担赔偿责任。我想问是这样么?

答:所谓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另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由此可见,赵某属于工伤认定情形,公司要负一定责任,但赵某自身也存在过错。

北京人身损害律师温馨提示:

当您得知家属遭遇民事伤害时,肯定心急如焚,虽手忙脚乱,却又束手无策。然而,此时恰恰需要您冷静应对。联系我们,求助其他民事伤害辩护律师,相信我们的经验和知识,可以帮到您。
如果您遇到人身损害问题,可以拔打免费人身损害法律咨询电话:13911939525(同微信),专业人身损害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人身损害流程

只有大律师才能影响诉讼结果
专业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关于人身损害的司法鉴定,在进入诉讼程序之前,即法院立案前,可由当事人自己向有关具有资格的司法鉴定机构申请鉴定,法院立案后,则需要委托法院进行鉴定。
如果您遇到人身损害问题,可以拔打免费人身损害法律咨询电话:,专业人身损害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人身损害律师推荐

王爱莲律师
王爱莲律师广东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精准的法律服务。
执业以来,一直专注于人身损害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经验丰富。
手机:13911939525(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5号安华发展大厦1206室

其他民事伤害相关案例

北京人身损害律师咨询电话

13911939525(同微信)
北京专业人身损害律师为您提供免费人身损害法律咨询服务。

其他民事伤害相关合同

法邦人身损害律师为您提供其他民事伤害的相关案例、法律咨询、法律法规、法律文书、法律常识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人身损害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人身损害咨询电话:13911939525(同微信)。专业人身损害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人身损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