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岁女童饭店叫喊被踹
5月12日晚上7点30分左右,宋女士陪着4岁的女儿辰辰上完了舞蹈课。辰辰吵着说饿了,宋女士就跟另一位家长带着两个女孩到学校附近的恒隆广场里吃饭。在饭店里,两个同龄的孩子在一起玩耍,邻桌的一位年轻女子嫌孩子吵闹,奔向宋女士的女儿辰辰踹了一脚。
宋女士说,女儿辰辰在玩的时候突然大叫一声,声音确实有点大。当时她也觉得女儿表现不好,立即对女儿提出了批评。
孩子毕竟是孩子,玩的高兴时4岁的辰辰又喊了一声,没想到坐在邻座的一名年轻女子突然冲了过来,在宋女士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这名女子走到辰辰面前踹了辰辰一脚。“她当时嘴里还说‘让你叫,我踹死你’!”宋女士说,当时她赶紧保护孩子并且阻止这名年轻女子的行为。激动之时,两人厮打在了一起,在众人的安抚下,局面得以控制,随后有人报了警。
殴打他人法律上该怎么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但是殴打他人致他人所受的伤为轻伤以上时,就要追究刑事责任了,可能会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总之,熊孩子可能有,但是在应对孩子公共场合大喊大叫的行为,希望他人能理智对待,否则方式不对自己也会受到法律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