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饭店叫喊被踹
中国青年网讯:5月12日晚上7点30分左右,宋女士陪着4岁的女儿辰辰上完了舞蹈课。辰辰吵着说饿了,宋女士就跟另一位家长带着两个女孩到学校附近的恒隆广场里吃饭。在饭店里,两个同龄的孩子在一起玩耍,邻桌的一位年轻女子嫌孩子吵闹,奔向宋女士的女儿辰辰踹了一脚。连日来,宋女士将自己的遭遇发到了微博以及微信朋友圈后,立即引起了诸多网友们的关注,特别是一些有孩子的家长们纷纷帮忙转发,声讨这位打孩子的年轻女孩。宋女士说,女儿辰辰在玩的时候突然大叫一声,声音确实有点大。当时她也觉得女儿表现不好,立即对女儿提出了批评,但是没有想到竟然会遭到他人踹。
女大学生将承担什么责任?
该女大学生需要承担人身损害赔偿。宋女士作为孩子的家长是法定监护人,具备诉讼主体资格,可以对该女大学生提起民事赔偿,并且以民事侵权(侵犯人身权)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女大学生承担民事责任。若女童因为被踹受到伤害宋女士还可以向其追究刑事责任,当然是民事责任是不能免除。
这种情况可以先对女童进行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应该能构成),要求追究女大学生的刑事责任,并提起附带民事赔偿。轻伤以下可以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可以要求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等,同时可以要求精神抚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