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建华林心如起诉宋祖德
近日,网友“宋祖德”发布了一篇《霍建华与林心如竟然没有领结婚证!》的文章,爆料称霍建华和林心如夫妻虽然在去年的时候举办了婚礼,但是两个人却没有办理婚姻登记,因此林心如和霍建华在法律上还不算是夫妻只能算是非法同居。5月24日,霍建华工作室、林心如工作室发布律师声明称:霍建华夫妇已于2016年依法办理结婚手续,并斥责网络谣言,要求造谣者停止侵权行为,将通过法律抵制网络暴力,追究造谣者法律责任。
今日(6月1日),北京海淀法院官方微博发布了霍建华、林心如分别将宋祖德和微梦创科公司起诉至法院的消息。北京市海淀法院已受理了这两起案件。(来源:重庆时报)
有关网络谣言的法律规制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规范之中,对于网络谣言规制的法律主要集中在《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法》第36条已经明确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此条规定的是网络侵权责任,主要针对的是因网络而引起的对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荣誉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的侵权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也有相关规定,散布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10日以下拘留10日,500元以下罚款。《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也规定,通过互联网制作、复制、发布、传播谣言的,依法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