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家共享单车倒闭
中国日报讯:6月19日消息,共享经济风口兴起之时,各种资本争相涌入,一时间各色共享单车如雨后春笋般冒出,出现在大街小巷。商业战争虽没有硝烟,但也异常残酷,一边是摩拜拿到E轮超过6亿美元的融资,一边是小品牌共享单车在市场中逐渐败下阵来。
公开资料显示,重庆战国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共享经济的互联网科技公司,主打“悟空共享单车”品牌,成立于2016年9月,注册资本10万元人民币,总部位于重庆。
雷厚义表示,因为公司采用合伙人模式,为避免纠纷,投资人的钱都已经退了,用户的余额、押金也已经全部退还,“悟空单车在重庆总共投放了1200辆单车,约一半投放在大学城,其余的投放在市区。但因为我们采用的是机械锁,大部分已经找不到了,找到的大概在10%左右。”
“我们总共亏了上百万元。”雷厚义说,之所以选择退出的原因有好几个,“第一就是打不赢了,在资源上,头部效应非常明显,媒体资源、政府资源,都集中在前面几家企业身上。”
“我们拿不到顶级的供应链资源,摩拜、ofo都可以和全球最大的供应链厂商合作,而悟空单车合作的都是小厂商,产品品质上不是特别好,车子容易坏。”雷厚义指出,公司现有模式已经运营不下去了,“车子是动的,车多一定要钱多。悟空单车原计划采用合伙人模式,通过农村包围城市来撬动共享单车市场,但项目自身没有盈利,说服不了城市合伙人。中国的中小商户,安全意识是很重的,看你还没有所谓合伙人计划,就是招募个人或小商家以众筹单车的形式,解决资金和区域运营的问题,每辆车标价为1100元,个人或商家均可认购,未来可获得运营收益的70%。
“还有一个问题,ofo在重庆这边基本上搞免费,搞得我们很无语。”雷厚义说。
据透露,截至退出前,悟空单车有约一万名用户,每辆车每天平均使用频率在三到四次。

共享单车发生人身损害或事故谁来负责
在骑行单车过程中用户发生事故或人身损害,那些情形单车平台应予承担责任?那些情形又可以免责呢?
用车协议免责约定:骑行安全或事故风险完全自负?
对于用户骑行单车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意外或事故,ofo、摩拜等不同单车平台的做法并不相同。
从用户协议或租车服务协议来看,ofo单车APP提供的用户协议中并非对用户发生意外或事故做特别约定,而永安行单车APP的服务协议第六条中约定,“乙方租车时应认真对所租公共自行车进行检查,确认车辆各部件的完整有效”、“若刷卡租车,即表明已认同所借车辆本身的安全性”、“此时使用租赁卡及接受相关服务过程中发生任何意外或伤害事故,乙方须自行承担”。
而在摩拜单车的“用户服务条款”中则约定,“如用户不幸发生任何意外或事故,除非用户能证明该意外或事故是因自行车本身的固有缺陷直接导致的,否则本公司不承担相应任何法律责任。”
显然,在永安行和摩拜的用户或租车协议中,对用户可能发生的意外或事故责任承担做了相关约定,其中,永安行的约定相当于“责任自负”,而摩拜的约定则是仅对“产品缺陷致害”承担责任。
ofo单车虽然对用户意外伤害或事故未做明确约定,但给用户购买了“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因此,当用户在骑行ofo单车过程中,发生意外,除去可以视情况追究单车平台的责任,也可按照单车平台提供的保险机制进行申报并获得赔偿。
平台是否承担责任:关键在于是否履行了相应义务
不论各个单车平台在协议或合同中就用户意外或事故做如何约定,最终还是要看意外或事故的发生与平台是否履行了相应义务相关。
作为提供单车租赁服务的平台,包括ofo、摩拜等各个单车平台应确保用于出租或的的车辆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此外,更重要的是,对于用于租赁的单车,平台应确保单车处于正常可租赁状态。
简单说,平台应确保用于对外租赁的车辆,各项部件完整且性能正常。这是单车平台的基本服务保障义务。
以冯先生诉ofo单车索赔案为例,如果冯先生诉称的意外或伤害的发生,确系刹车失灵,那么,这意味着ofo用于对外租赁的单车不符合基本安全使用要求,对于冯先生发生的人身伤害存在明显的过错,确实应承担相应比例的赔偿责任。
此外,对于类似“永安行”在用户协议中有关“乙方租车时应认真对所租公共自行车进行检查,确认车辆各部件的完整有效”约定,有明显加重用户义务、免除自身责任的嫌疑。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
因此,类似“永安行”此类免责条款,免除其最基本或最基础的车辆性能正常保障义务,即使有约定也可能会被认定无效。
对于用户在骑行单车过程中,平台是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义务,核心的关键就在于对于用户遭受的损害,平台是否存在过错、是否履行了主要义务。
不然的话,对于用户遭受的损失,ofo、摩拜等各类单车平台将难逃其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