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某宾馆将大堂改为客房后,需安装防护窗和铝合金雨褡,隧聘请某施工公司安装 .施工队员刘某在施工中不慎从高处跌落,右手被地上的碎玻璃扎伤,经两次手术缝合后,五指仍不能伸屈自如,要求某宾馆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损失5千余元。
法院判决:
施工公司应对刘某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律师说法:
所谓雇佣合同是指雇员按照雇主的要求,利用雇主提供的条件,以自己的技能为雇主提供劳务,由雇主按约给付报酬的合同。 本案刘某是在某施工队指示下工作,提供的是劳务,所以双方存在雇佣合同关系。雇员在完成雇主交付的工作过程中受到损害,雇主应承担赔偿责任。依据劳动法有关规定,雇主对雇员在完成受雇工作中所受损害承担的民事责任,不是因违反雇佣合同所产生,而是基于劳动保护所应承担的一种义务, 因此,雇主对雇员的赔偿责任是一种无过错责任,只要雇员在受雇工作范围内受到损害,除有法定的免责事由外,雇主应依法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