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妈怒怼cos女孩
近日,北京地铁10号线上,一位大妈大声“教育”一名穿着cosplay服装的女孩:穿得这么少这么暴露,浪给谁看啊!我孙女就是被你们带坏了!地铁上,有位大妈看到了一位cosplay装扮的女孩,在上下打量后,大妈开口道:“我孙女就是学你这个样子都不学习了,作业都不写了。都是你们这些人害的!”女孩平静地反问:“您孙女多大啊?”大妈情绪激动地大声回答道:“你别管多大,就是不学习了!作业都不写!”大妈继续“斥责”女孩。

这时女孩终于打断大妈,耐心地进行了一番解释;目击者称,这位女孩当时并不是一个人,还有一个同样玩cosplay的同伴。大妈与女孩之间并没有过激的行为,女孩全程态度很好,并没有过多还嘴。
对于这件事,网友的评论自然也分成了两派。
有的人认为大妈没有资格去管教视频中的女孩;有的则认为大妈在炒作,吸引人注意。
遭人辱骂可以申请赔偿吗
名誉权是人格权的一种,所谓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名誉被侵权主要有侮辱,诽谤,泄露他人隐私等方式,对此,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1 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一旦发生侵权行为,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一旦当事人觉得自己的名誉权受到侵害,可以要求对方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如果无效,可报警请求公安机关介入,如果发生损害后果,需要搜集证据以追究其民事责任。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在起诉名誉权官司时,需要能够证明对方的行为影响社会公众对自己的评价,产生一定的社会影响才能证明确实存在侵权行为,如果受害人感受到不公正的社会压力,或心理产生负担、精神上受到折磨、心理上遭受创伤只是主观感受,那么就不构成名誉权的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