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巴冲进候车室
8月13日14时04分,江苏无锡汽车客运站二楼候车室,一辆大巴车突然冲进了检票口,事故已导致5人受伤。据了解,该大巴车头被撞变形,玻璃碎了一地。

据司机说,事发时刹车突然失控,无法减速,致使车辆冲入候车大厅。目前伤者正在医院接受治疗,事故具体原因还在调查中。(来源:新浪)
客运站经营者负有赔偿责任
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一般包括维护、保管公共设施,保证产品质量和服务符合安全标准,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采取妥善措施消除危险,对可能造成危险的设施、行为设置明显的标志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受害人或第三人有明显过错的,可以减轻经营人的责任。
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赔偿权利人起诉安全保障义务人的,应当将第三人作为共同被告,但第三人不能确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