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毕节山体垮塌
8月28日中午,贵州省毕节市纳雍县张家湾镇附近发生山体高位垮塌,半座山体倾泻而下,掩埋山下一个村子,有消息称至少28户人家被埋。事发后,当地政府、村民展开自救,从村民传出的视频可以看到,有幸存者被救出。

有消防官兵赶到现场展开救援。大量救援队伍已从贵阳、毕节等地赶往现场。
8 月28日10时44分,贵州省毕节支队指挥中心接到纳雍县消防大队报告:纳雍县张家湾普撒村发生山体垮塌,有人被困,毕节支队全勤指挥部出动3车10人, 特勤中队出动2车11人,织金中队出动1车7人,黔西中队出动1车9人,南环东路中队出动1车7人,开行路中队出动1车7人,纳雍中队出动2车14人,共 计11车65人,携带搜救犬1条,生命探测仪5套,破拆工具组6套及无线4G、卫星便携站等通讯设备赶赴现场实施处置。
造成人员伤亡可获得那些补偿
其实,自然灾害属于不可抗力,国家民政部门给的是抚恤金,而不是赔偿金,这个标准各地民政部门及国家是因地而宜的。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第十八条: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就地安置与异地安置、政府安置与自行安置相结合的方式,对受灾人员进行过渡性安置。
就地安置应当选择在交通便利、便于恢复生产和生活的地点,并避开可能发生次生自然灾害的区域,尽量不占用或者少占用耕地。
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并组织受灾群众自救互救,恢复重建。
第十九条自然灾害危险消除后,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研究制订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规划和优惠政策,组织重建或者修缮因灾损毁的居民住房,对恢复重建确有困难的家庭予以重点帮扶。
居民住房恢复重建应当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确保房屋建设质量符合防灾减灾要求。
受灾地区人民政府民政等部门应当向经审核确认的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发放补助资金和物资,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应当为受灾人员重建或者修缮因灾损毁的居民住房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法邦网在此也想提醒各位网友,虽然对于自然灾害,造成的人身损害,国家没有赔偿义务。但是一些人身和财产保险可以避免我们遭受过大的损失,选择合适的理财保险不仅是一种理财方式,也是抵御风险的一种手段。如果您有相关的法律问题,请您及时咨询法邦网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