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新生上铺摔下
中国青年网讯:凌晨,入学三天的浙大新生从上铺摔下

18岁的小徐姑娘,今年考上浙江大学,就读一个不错的专业。无论在父母还是自己看来,终于跨入了人生的一个新阶段。
8月26日,她刚刚到学校报到。
然而,时隔才3天,就在昨天凌晨,小徐的父母突然接到了学校的一个电话:女儿从床上摔了下来……
凌晨4点多,昏迷不醒的小徐被送进了杭州市二医院。与此同时,小徐的父母从江苏坐车赶来杭州。
凌晨她从上铺摔下来
手术后仍未脱离生命危险
昨天早上,钱报记者赶往杭州市二医院。而此时,小徐的手术尚未结束。
手术室外面,小徐的父母和两位学校的男老师正坐在等候区。小徐的父母目不转睛地盯着前方的家属告知大屏幕。这是唯一能获取女儿目前情况的纽带。
其中一位老师告诉钱报记者,小徐是江苏人,是从上铺的床上摔下来的,但床沿是有栏杆的,她究竟是怎么摔下来的,大家也无从知晓。
另一位是小徐班级的辅导员老师,他大约是在凌晨3点多赶到现场,然后陪同一起来医院的。
昨天上午10点10分,手术室门被打开,医生向小徐的父母和老师介绍伤情,小徐是颅骨骨折,有脑挫伤和脑血肿。
医生告诉钱报记者,小徐凌晨4点43分送进医院,送来时人是昏迷的,情况比较严重,在头部右侧有裂开的伤口,面积不大。医生做了开颅手术,把颅压降了下来,清除了血肿,手术还是顺利的。至于术后会不会出现再出血或脑水肿的问题,还有会不会留下肢体偏瘫等后遗症,目前还需要进一步观察、复查CT,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听完医生的话,小徐的母亲再也忍不住,哭了起来。
学校宿舍4人间
上面是床下面是学习区
下午,钱报记者来到了小徐所在的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辗转找到了她所住的寝室,在五楼。
钱报记者推门而进,这是一间4人寝室,每个人的铺位格局都是一样的,下面是学习区,书桌、书架、柜子,上面是床铺,床与床的中间有个梯子,就寝时便能沿梯子爬到床铺上。
小徐的铺位在寝室门进去后的左手边,学习区跟普通女生差不多,东西不多,书、台灯、水杯、迷你小电扇……上铺的床的边沿有黑色的栏杆全部挡住,据目测,栏杆大约有20多厘米高,床上有蚊帐罩着。
小徐的三个室友正在下面的学习区看书、用电脑查资料,但问起小徐的情况,室友们都三缄其口,表示可以问辅导员。
在宿舍区,与小徐同专业的大一女生似乎都听说了这件事,“我觉得床沿的栏杆挺高的,至少比我们高中时候宿舍里的高,这种事还是第一次听说。”“我睡觉的时候,会在栏杆的地方用条被子挡着,这样会好一些。”
问起睡觉时会不会因此有心理阴影?女生们都摇了摇头。
据了解,原本8月31日是学校新生军训,但这次小徐怕是要错过了。
校方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责任,具有过错。依照《侵权责任法》,教育机构对未成年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如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则具有过错,应当承担责任。《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依据该条规定,学校如对寄宿在学校的学生提供的卧具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则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也即对于违反《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规定情形的,均应认定学校具有过错。
那么判断学校是否具有过错的标准则是为小徐提供使用使用的上床下桌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是否有明显不安全因素,是否有排除不安全因素的管理措施。如果有的话,那么学校可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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