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商事犯罪辩护问题,拔打免费商事犯罪辩护咨询电话:18610336787(同微信)-专业商事犯罪辩护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商事犯罪辩护律师  >  刑事程序  >  审查起诉  >  哪些情况下检察院应当不起诉,哪些情况下可以决定不起诉?

哪些情况下检察院应当不起诉,哪些情况下可以决定不起诉?

此文章帮助了708人  作者:北京商事犯罪辩护律师  来源:法邦网

哪些情况下检察院应当不起诉

一是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包括犯罪行为并非本犯罪嫌疑人所为,以及该案所涉行为依法不构成犯罪。这种情形是2012年修改刑事诉讼法新增加的规定,对这种情况应当如何处理原刑事诉讼法未作规定,实践中往往退回公安机关,由其根据关于“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的规定,作撤案处理。修改之后,对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的,人民检察院即可直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二是犯罪嫌疑人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即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属于刑法规定的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及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这些情形,法律规定免予刑事责任,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哪些情况下可以决定不起诉?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其中“不需要判处刑罚”是指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即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免除刑罚”则是指刑法各种法定免除刑罚的规定的情形,如自首、立功、未成年人犯罪、中止犯、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规定中关于免除处罚的规定。必须着重指出的是,本款所说的“犯罪情节轻微”中关于犯罪的认定,只是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工作中的认识,而不是确定犯罪嫌疑人有罪,一旦依照本款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从法律意义上讲,被决定不起诉的人是作为无罪处理的。

北京商事犯罪辩护律师温馨提示:

当您得知家属被羁押时,肯定心急如焚,虽束手无策,却又手忙脚乱。然而,此时恰恰需要您冷静应对。联系我们,求助经济犯罪辩护律师,相信我们的经验和知识,可以帮到您。
如果您遇到商事犯罪辩护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商事犯罪辩护法律咨询电话:18610336787(同微信),专业商事犯罪辩护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商事犯罪辩护流程

只有大律师才能影响诉讼结果
专业商事犯罪辩护律师温馨提示:
自诉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宣告判决前,自诉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法院会将当事人自行和解记录在案,对自诉人申请撤诉的也予准许。但自诉人撤诉后除有正当理由外,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起诉。当然,自诉案件调解并不是必须和应当的程序,当事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接受调解。
如果您遇到商事犯罪辩护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商事犯罪辩护法律咨询电话:,专业商事犯罪辩护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商事犯罪辩护律师推荐

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法治网法律顾问,CCTV访谈嘉宾
专注承办经济犯罪和经济纠纷案件,成功代理上百件刑民交叉疑难复杂案件
手机:18610336787(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光耀东方广场N座718室

北京商事犯罪辩护律师咨询电话

18610336787(同微信)
北京专业商事犯罪辩护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商事犯罪辩护法律咨询服务。

审查起诉相关文书

法邦商事犯罪辩护律师审查起诉频道为您提供审查起诉等内容,什么是审查起诉,审查起诉内容,审查起诉步骤,审查起诉期限,证据审查等内容,资深刑事律师为您在线解答审查起诉咨询。
如果您遇到商事犯罪辩护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商事犯罪辩护咨询电话:18610336787(同微信)。专业商事犯罪辩护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商事犯罪辩护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