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商事犯罪辩护问题,拔打免费商事犯罪辩护咨询电话:18610336787(同微信)-专业商事犯罪辩护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商事犯罪辩护律师  >  侵犯财产罪  >  其他侵犯财产罪  >  什么是职务侵占罪 职务侵占罪的认定

什么是职务侵占罪 职务侵占罪的认定

此文章帮助了283人  作者:北京商事犯罪辩护律师  来源:法邦网

什么是职务侵占罪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271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职务侵占罪的认定

根据《民法通则》第七十一条的规定,财产所有权是基于物权而形成的一种法律上的物的支配关系。从积极方面理解,表现为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从消极方面理解,表现为独占或排除他人干涉、侵夺和妨害的权利。职务侵占罪的犯罪行为正是侵犯了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上述权利,而妄图取得对本单位财物的占有,收用、处分等权利。

职务侵占罪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明确规定该罪的构成要件。刑法对职务侵占罪主体规定为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而未明确是仅包括从事公务的人员如董事、经理、厂长等领导层人员,因而应该认为刑法对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职工,即同时包括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也应认为同时包括利用从事公务活动之便和利用从事劳务活动之便。因此,结合刑法犯罪主体的规定,就能正确认定利用职务上便利究竟是否包括利用从事劳务活动之便。

以上就是”什么是职务侵占罪 职务侵占罪的认定“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遇到专业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在线律师。

北京商事犯罪辩护律师温馨提示:

当您得知家属被羁押时,肯定心急如焚,虽束手无策,却又手忙脚乱。然而,此时恰恰需要您冷静应对。联系我们,求助经济犯罪辩护律师,相信我们的经验和知识,可以帮到您。
如果您遇到商事犯罪辩护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商事犯罪辩护法律咨询电话:18610336787(同微信),专业商事犯罪辩护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其他侵犯财产罪相关栏目

商事犯罪辩护流程

只有大律师才能影响诉讼结果
专业商事犯罪辩护律师温馨提示:
自诉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宣告判决前,自诉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法院会将当事人自行和解记录在案,对自诉人申请撤诉的也予准许。但自诉人撤诉后除有正当理由外,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起诉。当然,自诉案件调解并不是必须和应当的程序,当事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接受调解。
如果您遇到商事犯罪辩护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商事犯罪辩护法律咨询电话:,专业商事犯罪辩护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商事犯罪辩护律师推荐

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法治网法律顾问,CCTV访谈嘉宾
专注承办经济犯罪和经济纠纷案件,成功代理上百件刑民交叉疑难复杂案件
手机:18610336787(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光耀东方广场N座718室

北京商事犯罪辩护律师咨询电话

18610336787(同微信)
北京专业商事犯罪辩护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商事犯罪辩护法律咨询服务。

其他侵犯财产罪相关文书

法邦商事犯罪辩护律师为您提供聚众哄抢公私财物罪、挪用特定款物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等相关案例、法律咨询、法律法规、法律文书、法律常识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商事犯罪辩护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商事犯罪辩护咨询电话:18610336787(同微信)。专业商事犯罪辩护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商事犯罪辩护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