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被学姐骗传销
据湖北日报网报道,小邓是长沙某高校的大三学生,面临实习。小邓通过学校乒乓球协会认识的了一个学姐,成绩优异,在毕业前的招聘会上学姐签了深圳一家公司,毕业之后也一直跟学弟学妹保持着联系,小邓一度非常羡慕这位学姐。11月中旬以来,这位学姐不停地撺掇小邓去贵州,帮助学姐创业。小邓被这位学姐描绘的工作前景说动了心,小邓请了三天假,去贵州找这位学姐。小邓到贵阳后,被一群人轮番上阵试图洗脑小邓,逃出后反被学姐威胁。后小邓以买药为由逃脱魔窟。
张献伟律师评析:
以团队计酬方式谋取非法利益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特征之一
“团队计酬”式传销活动是指传销活动的组织者或者领导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传销活动的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以销售商品为目的、以销售业绩为计酬依据的单纯的“团队计酬”式传销活动,不作为犯罪处理。形式上采取“团队计酬”方式,但实质上属于“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的传销活动,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定罪处罚。
本案中,拉小邓进入传销组织的这位学姐,与其他组织传销人员一起,哄骗、威胁小邓加入传销组织,并企图从小邓处收取入门费,该学姐可能已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这位学姐与其组织传销人员形成团队,以共同创业为借口,变相拉去无辜的人员进入传销组织,并从拉入的下线人员处获得利益,具备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中的以团队计酬方式谋取非法利益的特征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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