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赵薇成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公告显示,2016年12月23日,万家文化第一大股东万好万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家集团”)与龙薇传媒签署了《万好万家集团有限公司与西藏龙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万家集团将其持有的1.85亿股万家文化流通股股份转让给龙薇传媒,占万家文化总股本的29.135%,转让价款为30.599亿元。
此次转让完成前,万家集团持有万家文化30.525%股权,转让完成后持有1.389%的股份。
由此计算,转让的单价为16.54元/股,而此前万家文化停牌前的股价为18.38元/股,转让价较市价折价10.01%。
公告显示,龙薇传媒的持股情况为:赵薇持有95%股权,孙丹持有5%股权。为此,赵薇成为万家文化的实际控制人。
二、控股权如何转让
控股权分为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前者指在股份上占绝对优势,必须是50%以上。后者指虽不达到50%,但是在众多股东中,是相对多数股,即为相对控股。
股权转让的实施,实践中可依两种方式进行,一、是先履行上述程序性和实体性要件后,与确定的受让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使受让人成为公司的股东,这种方式双方均无太大风险,但在未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前,应签订股权转让草案,对股权转让相关事宜进行约定,并约定违约责任即缔约过失责任的承担;另一种方式转让人与受让人先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而后由转让人在公司中履行程序及实体条件,但这种方式存在不能实现股权转让的目的,以受让人来说风险是很大的,一般来说,受让人要先支付部分转让款,如股权转让不能实现,受让人就要承担追回该笔款项存在的风险,包括诉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