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审核大幅提速
根据中国居住网,《证券日报》记者根据证监会发布的公告梳理后注意到,今年前两个月,创业板发审委已经审核了25家企业的首发申请。其中,6家被否,1家暂缓表决,通过率为72%。而2016年和2015年前两个月,创业板发审委审核的企业数量分别是13家和7家。
对此,一券商人士表示,创业板IPO企业的审核速度加快,与整个IPO审核提速是密切相关的。
今年以来,证监会已经核发了68家企业的IPO批文,其中,创业板25家。
对于未来IPO的审核速度,上述券商人士判断,从监管层的一系列表态来看,预计IPO的审核速度依然不会放缓。
申万宏源认为,2017年新股发行仍将保持较快节奏,或会进一步加快。2016年11月开始,首发上会家数已明显增加,平均环比增速高达82%,同时,首发审核通过率也降至86%,明显低于2016年全年均值91%,IPO审核趋严。
IPO 审核的法律程序
1、材料受理、分发环节
中国证监会受理部门工作人员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证监会令第66号)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2号)等规则的要求,依法受理首发申请文件,并按程序转发行监管部。2、见面会环节
见面会旨在建立发行人与发行监管部的初步沟通机制。会上由发行人简要介绍企业基本情况,发行监管部部门负责人介绍发行审核的程序、标准、理念及纪律要求等。
3、审核环节
审核机制旨在督促、提醒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做好尽职调查工作,安排在反馈会前后进行,参加人员包括审核项目的审核一处和审核二处的审核人员、两名签字保荐代表人和保荐机构的相关负责人。
4、反馈会环节
审核一处、审核二处审核人员审阅发行人申请文件后,从非财务和财务两个角度撰写审核报告,提交反馈会讨论。
5、预先披露环节
反馈意见落实完毕、国家发改委意见等相关政府部门意见齐备、财务资料未过有效期的将安排预先披露。具备条件的项目由综合处通知保荐机构报送发审会材料与预先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发行监管部收到相关材料后安排预先披露,并按受理顺序安排初审会。
6、初审会环节
初审会由审核人员汇报发行人的基本情况、初步审核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其落实情况。初审会由综合处组织并负责记录,发行监管部部门负责人、审核一处和审核二处负责人、审核人员、综合处以及发审委委员(按小组)参加。初审会一般安排在星期二和星期四。
7、发审会环节
发审委制度是发行审核中的专家决策机制。发审委委员共25人,分三个组,发审委处按工作量安排各组发审委委员参加初审会和发审会,并建立了相应的回避制度、承诺制度。发审委通过召开发审会进行审核工作。
8、封卷环节
发行人的首发申请通过发审会审核后,需要进行封卷工作,即将申请文件原件重新归类后存档备查。封卷工作在落实发审委意见后进行。如没有发审委意见需要落实,则在通过发审会审核后即进行封卷。
9、会后事项环节
会后事项是指发行人首发申请通过发审会审核后,招股说明书刊登前发生的可能影响本次发行及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应予披露的事项。
10、核准发行环节
封卷并履行内部程序后,将进行核准批文的下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