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回应抵制乐天
孙继文表示,“美韩推进在韩国部署“萨德”反导系统,严重损害中国的战略安全利益,也损害了中韩合作的民意基础。我们理解有关方面维护自身安全的合理关切,但一国安全不应建立在损害别国安全的基础上。中方坚决反对在韩部署“萨德”系统,强烈敦促有关方面停止相关部署进程,不要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孙继文强调,中国政府重视对韩经贸合作,欢迎包括韩国企业在内的外国企业来华投资兴业,始终依法保护外国企业在华的合法利益,但前提是有关企业在华经营必须依法合规。
据央视2月28日报道,韩军方今日上午已非公开地和乐天集团签署萨德用地交换合约。昨天,据韩国国防部消息,韩国国防部收到了来自乐天集团的通报,称乐天集团理事会同意转让星州高尔夫球场,这意味着乐天集团同意给韩美提供萨德反导系统的最终部署地。(新闻来源:网易财经)
外企在中国的纠纷按照哪国法律处理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企业全部都是中国法人,而不是外国法人,因此,他们在中国国内发生法律纠纷并涉诉的话,一律按照中国法律处理,如合同法、公司法、证券法、民事诉讼法等等。
中国企业在国外发生纠纷的法律适用问题,首先要区分是合同争议还是侵权争议。如果是合同方面的争议,首先看双方签订的合同中的有关“争议解决与法律适用”条款,只要不违反中国法的强制性规定,该条款就是有效的,如果双方在该条款中约定适用外国法(如欧盟法或新加坡法),就适用外国法。但如果涉案的不动产位于中国境内,则对该不动产强制适用中国法。如果是侵权争议,主要适用侵权行为发生地法、侵权结果发生地法、受害人或被告人的住所地法等。
在中国打官司,理论上而言,当事人可以约定适用外国法(关于物权或债权争议),但中国法中的强制性规定必须适用(例如一夫一妻与禁止重婚)。但在司法实践中,中国法院审理案件基本上都是适用中国法的,不适用外国法,以加快工作效率减少不确定性风险。如果不是诉讼而是仲裁的话,适用外国法和外国仲裁规则的机会更大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