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商事诉讼问题,拔打免费商事诉讼咨询电话:13911939525(同微信)-专业商事诉讼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商事诉讼律师  >  商事诉讼案例  >  经营许可证是不具有资产价值,是否可计入公司资产总额?

经营许可证是不具有资产价值,是否可计入公司资产总额?

此文章帮助了248人  作者:北京商事诉讼律师  来源:法邦网

案情简介:经营许可证是不具有资产价值

两个公司因为运输的问题发生纠纷,截至2004年10月31日,运输公司资产总额为人民币52,186,186.96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55,507,491.97元,累计亏损为人民币126,049,987.12元,资产负债率为106.36%,已构成资不抵债,符合法定的破产条件,被宣告运输公司破产。

律师说法:是否可计入公司资产总额?  

本案中经营许可证属于无形资产,应当列入公司总资产。但是,经营许可证是政府对企业从事特定行业所发放的经营许可证书,性质是行政许可,属于禁止流通物,其本身并不具备资产价值,该证书依法不得转让。因此,金谷公司关于“运输公司的经营许可证应计入资产总额”的主张不能得到支持。

经营许可证是企业从事某种特定行业所需的必须政府颁发的证书,政府颁发许可证行为的性质是行政许可,该证书是禁止流通物,本身不具有资产价值,不能将其作为无形资产,亦不得转让。因此,企业在日常的交易活动中,不能将经营许可证作为投资资本,否则可能会因违反法律而导致无效。

《破产法》

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以上就是“经营许可证是不具有资产价值,是否可计入公司资产总额?”的法律解读,若您在商事诉讼中遇到相关的法律问题一定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法邦专业的商事诉讼律师将为您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意见。

北京商事诉讼律师温馨提示:

受经济社会关系的活跃与波动态势,政府宏观调控政策的多重影响,近年来,全国商事案件始终在高位运行,特别是买卖合同、借款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等案件频发,只有专业商事诉讼律师才能够为您解决一些需要关注的问题和风险。
如果您遇到商事诉讼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商事诉讼法律咨询电话:13911939525(同微信),专业商事诉讼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商事诉讼流程

只有大律师才能影响诉讼结果
专业商事诉讼律师温馨提示:
商事诉讼相较于一般民事诉讼涉案金额较大,纠纷内容更庞杂,而商事规则更不稳定,专业的律师能为您提供最新最全面的商事法律指导,实现顾客利益的最大化!
如果您遇到商事诉讼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商事诉讼法律咨询电话:,专业商事诉讼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商事诉讼律师推荐

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商事诉讼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法治网(中央重点新闻网)法律顾问,CCTV访谈嘉宾
实力派商事诉讼法律专家,拥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手机:13911939525(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18号东升科技园学院园三层

商事诉讼案例相关咨询

商事诉讼案例相关案例

商事诉讼案例相关资讯

北京商事诉讼律师咨询电话

13911939525(同微信)
北京专业商事诉讼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商事诉讼法律咨询服务。

商事诉讼案例相关文书

法邦商事诉讼律师为您提供商事诉讼参考案例,商事诉讼典型案例,商事诉讼代理,商事律师的相关案例、法律咨询、法律法规、法律文书、法律常识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商事诉讼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商事诉讼咨询电话:13911939525(同微信)。专业商事诉讼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商事诉讼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