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铁将成为万科第一大股东
6月30日,万科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此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包括:万科2016年年度报告、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工作报告等8项内容。其中,深圳地铁近期提交临时提案,提议万科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万科新一届董事会将在此次股东大会投票选举产生。值得一提的是,王石在此前已宣布不再参选新一届董事会,“交棒”郁亮,而郁亮带领的管理层团队也获得深圳地铁的提名和认可。另外,从消息人士处获悉,作为万科的第二大股东宝能系,此次将不会派人出席今天下午的万科股东大会。这也意味着,宝能系对此次所有议案放弃投票权。
截至目前,最新的万科股权结构为,深圳地铁以持股比例29.38%一跃成为万科的第一大股东,而宝能则以25.4%的持股比例退居为万科的第二大股东,安邦为第三大股东,持股比例为6.73%。(来源:东方财富网)
如何进行股权转让?
我国《公司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综上所述,涉及股权转让以及该股权变更等类型的问题,一定要及时咨询专业商事诉讼律师,寻求专业商事诉讼律师的法律意见,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