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现共享男友
据海南特区报报道,近日,海口一家商场出现6名平均很高1米8,身材颜值俱佳、西装革履的男士,出现在六个人形高的共享箱里。
上面标有“租我吧”“共享男友”等字样,还贴有共享男友养成法则,“可提供拎包、挑选衣服、拍照等贴心服务;扫码支付1元就可将男友领走,无需押金。”
据悉,单身女性可通过扫码支付1元的形式参与抢“男友”活动,最先扫码付款的人可领走“男友”,享受1小时服务,该活动仅持续两天。
共享男友使用方式
每个女顾客只有1小时的服务使用权,时间一到,这些“共享男友”就需要返回共享箱内,供其他顾客扫码。
其中一名“共享男友”小庄介绍称,本次活动的“共享男友”均为商场主管人员。24日,他一共陪了4名顾客,均为20岁出头的女生,主要是陪逛街、拎包、拍合照等,活动范围也只能在商场内。
他表示,也有遇到过女生要求拍照秀“恩爱”的,“这个也在我们的服务范围内,不过我们会尽量避免身体接触,这是活动的规定。”
你愿意花一元租男友吗?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上面三个法条,说明双方自愿签订的合同只要不存在法定无效、可撤销的情形都应受到法律保护。合同真实存在,租金需要支付,若足以证明该合同并不存在无效、可撤销的情形,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均应继续履行合同直至期满。所以花一元租男友应该要支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