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襄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第一案”开庭
4月18日,在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庭,樊城区牛首镇张营村11组村民杨永志的土地承包纠纷案正式开庭,这也是市农村土地纠纷联合仲裁庭开审的襄阳城区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第一案”。
市农委经管办副主任吴先辉担任首席仲裁员,樊城区牛首镇三资管理中心工作人员黄伟、冯涛担任仲裁员。市农委、市信访局、襄城区、樊城区、高新区、经开区等部门相关领导参加了观摩旁听。
吴先辉介绍,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庭秉承“三公”原则,即公平、公开、公正,免费为有农村土地纠纷的村民提供仲裁服务。樊城、襄城、高新和经开四个城区采用联合仲裁的方法,大大减少了人、财、物投入,降低了运营成本,使为民服务的政策得以落实,为广大老百姓提供了一个解决纠纷的渠道,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二、土地承包仲裁的范围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是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机构针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当事人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对纠纷作出裁决意见的行政仲裁活动。土地承包仲裁的范围:
1、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生的纠纷;
2、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流转发生的纠纷;
3、因收回、调整承包地发生的纠纷;
4、因确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
5、因侵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因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及其补偿发生的纠纷,不属于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问题的纠纷不是属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仲裁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