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商事仲裁问题,拔打免费商事仲裁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商事仲裁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商事仲裁律师  >  商事仲裁案例  >  章程设置股权转让条款,是否有效?

章程设置股权转让条款,是否有效?

此文章帮助了335人  作者:彭彦斌律师  来源:法邦网

案情简介:章程设置股权转让条款,是否有效

A公司、B公司、李某、谢某各出资100万成立A装饰公司,各占公司30%、20%、20%、30%股份。公司章程规定:股权转让应以全部股东一致通过方可,未经召开股东会擅自转让股权无效。此后由于A装饰公司经营不善,A公司遂计划转让其持有的30%股权,经与其他三位股东联系无人有购买意向,后A公司与C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合同》,约定作价60万元转让其股权。此后A装饰公司一直不予配合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C公司无奈提起诉讼。

合议庭意见:被申请人A装饰公司应办理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

经审理,裁决被申请人A装饰公司办理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被申请人A公司应予以配合。

律师说法:自由约定并非不受任何限制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可见,公司法赋予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依法转让股权的法定权利,但同时又考虑到维护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故规定转让股权时,需要征得其他股东同意,给予其他股东优先购买股权的权利,并且对不同意股东具有相应的利益平衡机制。

A装饰公司章程将转让股权改由全体股东一致通过,由股东会来决定股东的权利,对于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并无承担何种义务的规定。这可能会导致股东作为权利人却无法处置自己权利的尴尬局面,同时也使股权受让人无法预测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尽管《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但是章程另有规定,也不应解释为章程制定者可以在此事项上自由约定,不受任何限制。而是应该理解为,章程可以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无需其他股东同意,这既不影响股东转让权利、也不影响公司以外的他人利益。但是,如果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不能转让股权,那么该种规定应视为无效,而改为适用《公司法》的相应规定,因此A装饰公司有义务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根据以上,是关于“章程设置股权转让条款,是否有效?”的有关法律知识,希望这些知识对解决您遇到的法律问题能有一定的帮助。如果您担心自己在商事仲裁事项中还存在上述问题,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让律师帮助您。

北京商事仲裁律师温馨提示: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不会像普通诉讼中出现二审、再审以及诸如管辖权异议之类的不确定时间因素,在办案时间和结果的落实执行上,仲裁更具有效率。而就仲裁办案人员来说,当事人完全可以选任该纠纷领域中专业水平较高的仲裁员来办理,诉讼中办案法官其对每个个案所涉行业领域的熟悉程度却可能很难达到“专家办案”的水平,所以,仲裁办案质量较之诉讼,更兼顾公平与效率。
如果您遇到商事仲裁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商事仲裁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商事仲裁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商事仲裁流程

只有大律师才能影响诉讼结果
专业商事仲裁律师温馨提示:
作为商事律师,除了要具备专业的商法法律知识,还需要具备深厚的民商法功底以及全力为委托人服务的信念和宗旨,这样才能为个人和企业提供全面的商事法律服务。
如果您遇到商事仲裁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商事仲裁法律咨询电话:,专业商事仲裁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商事仲裁律师推荐

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商事仲裁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法治网(中央政法委机关网)法律顾问,CCTV访谈嘉宾。执业以来一直专注于商事仲裁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经验丰富
文道全律师曾代理大量商事仲裁案件,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振业国际商务中心32楼

商事仲裁案例相关咨询

北京商事仲裁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商事仲裁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商事仲裁法律咨询服务。

商事仲裁案例相关法规

商事仲裁案例相关文书

法邦商事仲裁律师为您提供商事仲裁典型案例,商事仲裁案例处理结果,商事仲裁代理律师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商事仲裁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商事仲裁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商事仲裁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商事仲裁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