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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指引对私募业务开展有何要求,如何看待内部指引要求?

此文章帮助了320人  作者:济南私募基金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指引对开展私募业务有什么要求?

从指引的内容看,关于业务规范的指向性很清晰。指引明确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遵循专业化运营原则,主营业务清晰,不得兼营与私募基金管理无关或存在利益冲突的其他业务。此条强调了私募基金公司的专业性,不得在从事基金管理业务的同时经营实业或P2P网络贷款、股权众筹业务。这就意味着当下众多以私募基金项目为挡箭牌实施众筹或P2P业务的行为将被取缔。

二、如何看待内部指引的要求?

据了解,经过多年发展,我国私募基金的规模和数量大有赶超公募基金之势。但同时,私募基金也出现一些问题。有些私募基金违规开展多种经营,从事P2P网贷、股权众筹等业务。有些失联私募从未发售过产品,就打着“代客理财”的幌子,进行发售原始股、非法集资等活动。

实际上,为了打击违法私募、规范私募行业发展,中国基金业协会多次明确要求包括P2P、众筹等在内的相关平台将不予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

从指引的特点看,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的区别主要体现在资金募集环节上。内控指引既尊重私募基金相对灵活的管理形式,又吸收借鉴公募基金管理的优秀经验。一旦涉及私募的其他若干规则实施后,私募基金行业运行环境必将更加优化。

此外,我们也注意到,内控指引是目前业内首个私募基金监管规则,关于募集行为、信息披露、合同指引、投资顾问、私募托管与外包服务等多个私募规则相继不断发布。内控指引的出台并实施标志着我国私募行业步入规范发展时代。

济南私募基金律师温馨提示:

基金业协会优先登记有管理基金经验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机构的申请,对于没有管理过基金的申请机构,协会除对其是否如实填报申请材料、申请机构及其实际控制人、高管人员的信息外,还将通过约谈高管人员、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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