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参与私募基金运作的必要性
近几年,中国本土的私募股权基金也得到了空前的发展,但是,在我国私募股权投融资的实际运作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疏于法律审查、逃避法律监管,导致巨额经济损失甚至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现象屡见不鲜。因此,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聘请有经验的专业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参与如下环节,进行顾问把关,以提高工作效率,有效规避风险,是必不可少的。
(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成立需要律师参与。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为规范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立法,只能根据《民法通则》、《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法规设立私募股权基金。对于涉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是其进入的法律依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审批、注册登记、资金募集等方面的法律问题需要专业律师的参与。
(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融资或者募集资金,需要专业律师来帮助投资公司签订合同。其中涉及的抵押、质押、保证等担保合同或信托合同,权益分配合同等,亦需要专业律师提供帮助。同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还需要律师帮助选择合适的投资对象,草拟投资合同。
(三)需要律师参与拟订公司内部权益的分配模式。
(四)需要律师参与策划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退出渠道。权衡各种退出模式的利弊、退出模式的选择、退出法律文件的起草都必须有专业律师的帮助。
二、专业律师在募集阶段的实务
(一)参与基金模式策划设计
目前,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主要采用公司制、信托制和有限合伙制三种组织形式。
如果采用公司制,律师需要事先审查是否符合《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和《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的对于投资人门槛、注册资本额、投资管理人资格等实质性条件的规定。
如果采用信托制,需审查是否符合《信托公司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对信托公司以及投资顾问公司的要求。
如果采用有限合伙制,需审查是否符合当地法规、规章设置的投资门槛,以及对投资管理人的资格限制。
(二)参与基金模式策划设计
律师可以协助私募基金发起人进行基金路演,制作、修改路演材料以及基金初步组建方式的投资意向书等,参与投资人与基金发起人的协商谈判,必要时可以帮助基金帅选和推荐专门的代销机构进行基金推广,草拟并修改代销协议。
(三)起草基金的核心法律文本
根据基金确定的不同设立组织形式,律师帮助基金起草并确定私募股权基金最终的法律文本。比如《公司章程》、《内部治理规章制度》、《有限合伙协议》、《信托合同》和《委托投资顾问协议》等。
(四)协助设立审批和注册登记
外商投资公司制私募股权基金需要经过商务部或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的审批,同时还需要科学技术部的审批,在审批过后,方可进行工商登记。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只需向当地的工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
(五)基金份额的变更转让
基金要引入新的投资人或将原有投资人的份额转让,会涉及其他的协议,该过程也将需要律师的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