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监管下私募转型新方向 专业、整合成为关键词
据证券日报报道,截至2017年6月底,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达到19708家。已备案私募基金56576只,认缴规模13.59万亿元,实缴规模9.46万亿元。私募基金从业人员上升到22.35万人。
随着私募大军日益壮大,监管脚步紧随其后。2016年,中国基金业协会从备案、募集、内控、信批等角度出发,先后发布了一系列新规,从源头对私募行业进行规范。2017年,私募行业监管力度继续加大。
“严监管”下,老一套的思路已不适用,私募行业走上转型之路。在8月16日举办的第四届816财富管理高峰论坛上,多位业内人士就此展开讨论,摸索“统一监管下私募转型新方向”,“整合”、“专业化”成为行业转型的关键词。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时机构需要制定哪些基本制度?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参照协会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指引》等规定制定并上传相关制度,制度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视具体业务类型而定)运营风险控制制度、信息披露制度、机构内部交易记录制度、防范内部交易、利益冲突的投资交易制度、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制度、合格投资者内部审核流程及相关制度、私募基金宣传推介、募集相关规范制度,以及适用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公平交易制度、从业人员买卖证券申报制度等。
此外,法律意见书中律师事务所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制度是否具备有效执行的现实基础和条件出具意见。例如,相关制度的建立是否与机构现有组织架构和人员配置相匹配,是否满足机构运营的实际需求等。若私募基金管理人现有组织架构和人员配置难以完全自主有效执行相关制度,该机构可考虑采购外包服务机构的服务,包括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的专业服务。协会鼓励私募基金管理人结合自身经营实际情况,通过选择在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外包服务机构的专业外包服务,实现本机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目标,降低运营成本,提升核心竞争力。若存在上述情况,请在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时,同时提交外包服务协议或外包服务协议意向书。更多具体问题欢迎咨询法邦网专业私募基金律师石珍珍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