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投资基金的概念和特点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创业投资基金是指主要投资于未上市创业企业普通股或者依法可转换为普通股的优先股、可转换债券等权益的股权投资基金。其特点如下:
1、基金主要资助对象是一般投资者或银行不愿提供资金的高科技、产品新、成长快的风险投资企业;
2、创业投资基金目的以获取股利与资本利得为目的,而不是以控制被投资公司所有权为目的,创业投资者甘愿承担创业投资的风险,以追求较大的投资回报;
3、创业投资股权参与方式包含创业投资者的股权参与,其中包括直接购买股票、认股权证、可转换债券等方式;
4、创业投资基金的管理投资者并不直接参与产品的研究与开发、生产与销售等经营活动,而是间接地扶持被投资企业的发展,提供必要的财务监督与咨询,使所投资的公司能够健全经营、价值增值;
5、长期性投资,创业投资属于长期性的投资,流动性较差,一般需要5到10年方能有显著的投资回报。
并购基金的概念和特点
并购基金是指主要对企业进行财务性并购投资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狭义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指并购基金的特点如下:
1、在资金募集方式上,主要通过非公开方式面向少数机构投资者、个人募集,其销售、赎回都是基金管理人通过私下与投资者协商进行。在投资方式上也是以私募形式进行,一般无需公告交易细节;
2、在投资方式上,多采取权益型投资方式,很少涉及债券投资,并且在对被投资企业的决策管理享有一定的表决权;
3、在投资对象的选择上,比较偏向于产业稳定、已形成一定规模和能产生稳定现金流的被低估的企业;
4、一般投资于私有公司即非上市企业,很少投资已公开发行公司,不会涉及要约收购义务;
5、在机构设置方面,投资机构多采取有限合伙制,这种企业组织形式有很好的投资管理效率,并避免了双重征税的弊端;
6、投资退出渠道多样化,有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售出、兼并收购、标的公司管理层回购等;
7、高收益、高风险。一般投资期限较长,可达3到5年或更长,属于中长期投资;
8、流动性较差,无现成的市场供非上市公司的股权出让方与购买方直接达成交易;
9、资金来源广泛,包括富有的个人、风险基金、杠杆并购基金、战略投资者、养老基金、保险公司等。
不动产基金的概念和特点
不动产基金指主要投资于土地以及建筑物等土地定着物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也称为房地产投资基金。房地产投资基金是从事房地产的收购、开发、管理、经营和营销获取收入的集合投资制度。基金投资者收益主要是房地产基金拥有的投资权益的收益和服务费用。基金管理者收取代理费用。其特点如下具有流动性强、变现能力强、集合投资、专家管理、分散风险、降低交易成本、运作规范、便于投资者控制风险、面向投资者更为广泛、“单个投资制度”所无与伦比的制度优势。
基础设施基金的概念和特点
基础设施基金是专注投资于城市基础设施领域的私募投资基金。基础设施基金作为作为产业投资基金的一种,主要针对交通、城市基础设施等资金需求大、投资回收期长的基础设施产业。其特点如下:
1、长期投资,注重稳定回报。基础设施产业基金的主要投资者是养老金、保险等长期投资者,注重基金设施资产期限长、现金流稳定的特征,长期持有资产,为基金投资者创造稳定回报;
2、集中投资,控股为主;
3、积极管理,为持有资产提供增值服务。基础设施基金因为是控股为主的投资,因而可以对所持有的资产进行积极管理。并依托专业资源为所管理的基金提供增值服务;
4、以基金上市而不是项目上市作为退出安排。基金投资资产很少变现退出,而是长期持有,为满足投资者对基金流动性的需求,基金在设立一段时间后,将基金本身上市,为原始投资者提供退出和实现资本利得的机会。更多私募基金问题欢迎咨询法邦网专业私募基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