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去银行存款被劝买基金
2016年11月,王女士去民生银行办理业务,银行工作人员推荐她买一款“理财”,说年化收益率在4.5%-5%之间,于是,王女士就买了15万元一年期的理财,工作人员给了她一份交易单。等她回到家后,把交易单给孩子看,孩子帮她在网上查了查,说这是一款基金。王女士当时就不乐意了,因为她刚在其他银行卖掉基金,觉得风险大容易亏损。第二天她就找到银行,要求退掉。银行工作人员给她做工作,说这款基金是理财型的,历史业绩不错,肯定亏不了,让她放宽心等着就行。等到2017年11月,一年期到了,王女士去银行赎回,发现15万元本金变成13万多元了。这款理财型基金不仅没有收益还亏损了,幸好之前还有8000元的分红,但总体算下来还是亏了6000多元。这让她不能接受,她要求银行给个说法。
银行认为工作人员是否误导投资者很难界定
对于王女士所说的银行工作人员许诺收益,银行表示基金属于投资品,投资收益受市场影响很大,基金公司不会许给投资者固定收益,就算是“保本基金”,也有期限限制,比如两年期的保本基金,一年内取出未必保本。而银行作为代销机构,更不会许诺基金的固定收益,如果有工作人员违规误导,只要查实,银行一定会给予严肃处理,他们也希望投资者提供一些证据来证明工作人员的确存在销售误导。但是从目前情况看,投资者提供不出销售误导的证据,而销售人员又坚称没有误导,银行就很难查实,只能对投资者进行解释,尽力安抚。
实施“一区双录” 规避销售误导
2017年银行已实施“一区双录”,即投资品要在银行专门的区域进行销售,销售过程录音录像,这样一来,类似于销售误导的“口水仗”就不会再有了。 一区双录”的意义就是保护消费者和银行业的各自合法权益,规范商业银行投资类产品销售行为,培养“买者自负,卖者有责”的金融投资理念,维护公平、公正的金融市场环境。同时律师也提醒消费者,购买投资类产品需谨慎选择,防范风险。首先,消费者购买理财产品要到银行网点的理财专区或理财专柜办理,认真做好风险测评,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选择,不要一味追求高收益而忽视了风险。其次,购买理财产品,要找银行网点具备理财和代销业务资格并佩戴工号牌的销售人员办理,认真确认产品的属性和相关信息,了解清楚再下单。最后,消费者还要留意销售专区内公布的咨询举报电话,一旦发现违规销售、私售产品等行为可举报。更多私募基金问题欢迎咨询法邦网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