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实缴规模两年半增2.63倍
截至2017年6月11日,在协会登记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6875家,已备案的私募证券公司基金25957只,实缴规模1.68万亿元,与备案之初的2014年相比,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数量、备案数量和实缴规模分别增长378%、589%和263%。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实际管理规模已相当于同类型公募基金规模的三分之一,而在2014年底,这一比例仅为五分之一。截至2016年底,私募基金持有A股总市值仅次于公募基金、基金专户和保险,超过全国社保基金,跻身于资本市场最重要的机构投资者之一,有力推动了经济转型和创新发展。
私募基金应承担的社会责任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作为资本市场日益重要的买方力量,必须克服短视和投机,承担起三种责任:
一、私募基金要对投资人担负起责任。投资者将自己的财产处置权托付给管理人,管理人应当把投资人的利益置于自身利益之上,从投资者利益出发,勤勉尽责地履行好募、投、管、退的责任。一是守住合格投资者底线,不能将高风险产品卖给缺少风险认知和风险承担能力的投资人;二是切实做到“卖者尽责”,从投资者的风险收益目标出发做好组合投资,按照风险投资原则管好风险敞口,让投资人承担应该承担的风险,获取应该获取的收益。
二、私募基金要对资本市场承担起价值回归的责任。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能够通过灵活的投资交易策略,抓住价格偏离价值的机会,在价格偏离与回归中获得收益,推动资本市场自我纠错,稳定市场的价值中枢,提高市场定价效率。
三、私募基金要承担起推动实体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责任,让更多资本流向实体经济有价值的地方,同时突出投资标的可持续发展。“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投资机构应把环境、社会、公司治理以及战略管理绩效融入投资决策中去,保证实体经济长远健康发展。在微观层面上体现为两个方面,一是资产组合要更多地投资于有可持续发展价值的投资标的,让更多资本流向实体经济有价值的地方;二是投资策略要基于投资标的的可持续发展价值,推动投资标的实现合理定价。更多私募基金问题欢迎咨询法邦网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