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收养子女年龄有什么限制
我国《收养法》明确规定:收养人必须年满30周岁,这是对收养人年龄的最低限制。因此,外国收养人在向中国收养中心递交收养申请时,收养人应年满30周岁。夫妻共同收养的,双方都应满30周岁。
我国《收养法》虽然对收养人最高年龄没有作出限制。但从“收养应当有利于被收养的未成年人的抚养、成长”的原则出发,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应有一个合理的年龄差。从实践看,收养人的最佳收养年龄是30-45岁,处于这一年龄段的收养人精力充沛,又有生活经验,能较好地抚育年幼的婴儿。因此,中国收养中心对45岁以下的外国收养人优先安排1岁左右的孩子。对50-55岁的外国收养人一般安排3岁以上的孩子。对55岁以上的外国收养人,考虑到他们的身体状况、预期寿命、养父母与养子女合理年龄差等因素,中国收养中心一般不安排他们收养中国儿童,但收养继子女和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子女除外。
与送养人签订收养协议应注意什么问题
(1)该收养人必须是符合我国《收养法》规定条件的外国人,不符合条件的所签订的协议是无效的。
(2)收养人与送养人签订收养协议,应当提供收养人的相应背景材料,如收养人的财产状况、健康状况的证明,有无收养的能力,所在国对收养的法律规定等,以确保被收养人的合法权益。
(3)收养关系的成立以公证为标准。未经公证,收养关系不成立。因此,协议中应当明确公证机关的名称和在什么时间内办理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