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夫妻婚前财产公证
随着我国经济快速的发展和社会的变革,老年人再婚已成为社会的普遍现象,同时也出现了很多再婚后又离婚时发生财产纠纷的问题。《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属于夫或妻个人所有,但由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长期共同使用、消耗、变更财产,如何认定婚前财产的范围和产权归属成为司法实践中最棘手的问题之一,也是婚姻纠纷中双方经常争议的焦点。在此情况下,就需要婚前财产公证。
(一)对夫妻婚前财产公证的认识。
夫妻财产公证分为婚前财产公证和婚后财产公证两种形式,是指夫妻或者是未婚夫妻对双方婚前的个人财产或者是婚后共同财产的界定。既婚前财产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对夫妻(未婚夫妻)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和债务的范围和权利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
(二)婚前财产公证的产生。
《婚姻法》规定,结婚前的财产属个人所有。男女双方也可以依法对各自的财产、债务的范围、权利归属问题进行约定,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经过公证的财产约定将会得到法律的直接认可。办理夫妻财产公证,夫妻或未婚夫妻双方要亲自到公证处填写申请表,并提交双方的身份证明、夫妻财产协议书、财产的产权证明(如包括房产产权证、存单等),以及其他的有关证明材料,至此,婚前财产公证才在法律中被确立。当然,法律中规定的是“可以”而不是“必须”,所以,财产是否要公证还是要看夫妻或未婚夫妻的态度,纯属自愿,法律上没有强迫之意。
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有什么程序
1、当事人要准备好以下几种材料: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2、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
3、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接谈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4、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的面前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至此,婚前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履行完毕,两周后当事人就可凭收费单据来领取公证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