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小伙当保安娶美国女大学生

人民网讯,蔡小华10来岁时,他母亲就离开了这个家,从此一家人的重担全落在蔡小平一人身上。几个妹妹要上学,为了替父亲分忧,初中没上完蔡小华就外出打工。十几年过去了,几个妹妹相继嫁人,而蔡小华的个人问题却成了老大难。“家里穷,孩子又没什么文化,婚事就耽搁下来,这成了我的一块心病。”蔡小华的父亲蔡小平说,没想到儿子如今娶了一个美国闺女。“我儿子从小就善良、懂事,好人总会有好报。”2007年6月,蔡小华几经周折,在广州市广园东碧桂园中英文学校谋到了一份保安工作。蔡小华值班时,非常认真,见到老师和同学们,他都面带微笑,大家都很喜欢他。26岁的外教迪芬妮,渐渐与蔡小华相识。“从美国大学毕业后我独自一人来到中国,看到有人对我微笑,就觉得他很友好。”两人熟悉后,迪芬妮告诉蔡小华。蔡小华、迪芬妮两人语言不通,他们都勤奋地学习对方的语言,并时常通过手语或画画表达自己的感情。经过几个月的交往,两人的心紧紧连在了一起。随着交往的深入,迪芬妮越发感觉到,自己找到了可以托付终身的人。她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远在大洋彼岸的父母和兄妹们,得到了他们的认同。迪芬妮的父母邀请蔡小华早些到美国团聚。

2008年7月6日,蔡小华带着迪芬妮回家举办了婚礼。虽然当天下着大雨,但附近十里八村的乡亲们都来观礼,蔡家院内挤得水泄不通。当迪芬妮端着酒杯走到蔡小平身边,用生硬的中国话喊“爸爸”时,小院内响起了热烈的掌声。“我对驻马店印象很好,更喜欢优美的梁祝传说,我们要将这段跨国现代版梁祝演绎得更好。”迪芬妮说,她来这里后,附近的村民都很热情,这里的饭菜、馒头,她也吃得香。如今这一对跨国恋情终于修成正果,那么涉外婚姻登记的手续该如何办理呢?
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手续有哪些
(一)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中国居民需提供: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二)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外国人、外籍华人需提供:
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2、我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件》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3、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4、外国留学生中的中专、大专和本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一般不得结婚。其他学生(进修生、研究生等)要求与中国公民结婚的,除持有上述证明外,还须持有所在院校的学业证明;
5、再婚者的离婚证件或配偶死亡证明(离婚证件需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由该国使领馆直接认证)。
(三)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香港同胞需提供:
1、香港居民身份证、回乡证或海员证;
2、我司法机关委托的香港律师辨认的香港婚姻注册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和经该律师证明
的由申请人做出的在其他任何地方从未登记结婚的声明书;
3、再婚的离婚证件或配偶死亡证明;
(四)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澳门同胞需提供:
1、澳门居民身份证、回乡证或海员证;
2、澳门婚姻及死亡登记局出具的结婚资格证明书或无结婚登记证明书;
3、再婚者的离婚证件或配偶死亡证明。
(五)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台湾同胞需提供
1、台湾同胞旅行证或我驻外使领馆签发的加注有“台湾同胞”字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2、台湾公证机关出具的无配偶证明或公证的本人户籍登记簿底册复印件;
3、离婚或丧偶的台湾同胞还需提供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离婚证件或配偶死亡证明,无法提供上述证明,可以提供经公证的台湾或港澳报纸刊登的当事人离婚的声明书或公告,未经公证的不具有法律效力。
(六)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华侨需提供:
1、我驻该国使、领馆颁发的本人护照;
2、经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居住国公证机构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或我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
3、再婚者的离婚证件或配偶死亡证明,并经本国外交部和我驻外使领馆认证。
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出国人员需提供:
中国人和外国人结婚,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外国人所需提供的手续会有些不同,因此在办理涉外婚姻登记时,最好咨询专业的婚姻律师,律师会提供给您最专业有效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