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涉外婚姻问题,拔打免费涉外婚姻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涉外婚姻律师为您服务!

涉外离婚的财产分割是怎样规定的?

咨询时间:2016-11-18
本文系法邦网原创,谢绝任何形式的转载,违者必究。

咨询内容:

涉外离婚的财产分割是怎么样的,不动产如何处理,适用哪国法律

杨曦律师解答:

你好,很高兴能为你回答这方面的问题。

涉外离婚财产分割案件适用中国诉讼时效规定的前提是准据法为中国法,法院对涉外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进行审理,首先应当明确该涉外离婚财产分割案件的准据法,只有在准据法为中国法的前提下,方能适用中国法律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

在中国法院进行诉讼确定准据法需按照民法通则第八章关于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适用等规定来执行。

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同时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意见第188条规定:我国法院受理的涉外离婚案件,离婚以及因离婚而引起的财产分割,适用我国法律。

认定其婚姻是否有效,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在夫妻双方婚姻关系终止之后,一方就双方的财产分割产生争议,可以向中国法院提起诉讼,只要中国法院就双方的诉讼存在管辖权。

在中国法院受理该案件时,双方的涉外离婚财产分割案件应当适用中国法律的规定,从而也就应当适用中国法律有关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

但是涉外婚姻关系的终止存在其复杂性,如何认定涉外婚姻关系终止的时间,直接决定着离婚财产分割时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

涉外离婚财产分割的判决标准庭审过程中,法官如何判断夫妻双方感情已经破裂,符合中国《婚姻法》的法定离婚条件?我国《婚姻法》第32作了规定: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面对这样的离婚条件,中国法院在处理涉外离婚案件时也要严格适用,但在适用过程中却发现问题不断,且不易解决。

如果您遇到涉外婚姻问题,可以拔打免费涉外婚姻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我们已累计为上千个家庭解决涉外婚姻离婚纠纷!
 

涉外婚姻相关咨询

专业、高效、负责,我们因为专业而与众不同。专业的涉外婚姻律师,您的私人律师,可信赖的人。

涉外婚姻流程

只有专业才能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专业涉外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对于涉外婚姻家庭而言,纠纷不是两个人的事情,也会给他人带来痛苦,如果处理不好,可能会影响两个地域,甚至国家。聘请专业律师量身定制解决方案,是为上策。
如果您遇到涉外婚姻问题,可以拔打免费涉外婚姻法律咨询电话:,专业涉外婚姻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涉外婚姻律师推荐

杨曦律师
杨曦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涉外婚姻家事部主任
资深涉外婚姻家事专业律师,执业多年,拥有丰富的实操经验。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D座14层E室

涉外婚姻咨询相关案例

涉外婚姻咨询相关资讯

北京涉外婚姻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涉外婚姻律师为您提供免费涉外婚姻法律咨询服务。

涉外婚姻咨询相关文书

法邦涉外婚姻律师为您提供涉外婚姻结婚咨询,涉外婚姻离婚咨询,涉外婚姻收养咨询,涉外婚姻律师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涉外婚姻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涉外婚姻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涉外婚姻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涉外婚姻法律咨询